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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还是希望学生能一次性毕业,如果想要回国发展,尽量越早越好。
同事是个工作狂,只要沈续找,必定三分钟内回复。邮件也很利落,只有简洁的的“OK”。
“呼。”沈续口干舌燥,提起手边玻璃杯。托中央空调的冷气,这杯十分钟前还滚烫的热水,现在已经是凉白开了。
沈续抬头盯着通风口,又看看窗外落地的月色,决定开窗透透气。
他光着脚,沿着地毯延伸的方向走,直接推开连接着阳台的落地窗,暖风顷刻汹涌地裹挟而来。
湿润与炎热缠绵,沈续呼吸微窒,瞬间有点喘不上来气,单手放在胸口,闭眼原地缓了缓,迟钝地想到拖鞋还在角柜那边。
懒得去拿,也不愿意直接踩露台地板,索性直接一屁股坐倒在原地,水杯晃得飞溅几滴,正好全部洒在脚背。
终日忙碌的人一旦清闲,其实也只是漫无目的地放空而已。
为什么只是回到江城几十个小时,好像已经度过许多年。
沈续点开手机日历,关闭、点开、再关闭,再次打开。
日期没有任何变化,但沈续还是机械般地重复操作,直至瞳孔逐渐失焦,余光有什么东西在晃动,耳鸣的同时,耳畔回荡起父亲的声音。
“沈续。”
他屈起双腿,手臂放在膝盖,下颚抵着手背安静了会,耐心等待这种陷入泥泞无法挣扎的无助消失。
外界的感知逐渐回溯,沈续眼睫轻颤,逐渐念起自己的名字。
沈续。
沈续。
这个名字也是施妩小姐起的,代表父母爱与生命的延续。
书房角落堆放小山似的杂志,沈续从地上挣扎着爬起来,找到拖鞋,趿拉着走到杂志前,从半人多高的位置抽出用牛皮纸做的信封,一扎六封,他已经用到最后一张。
前边五封用墨蓝色钢笔写满了字,但没有时间寄出去,跟着所有家具漂洋过海回至江城。
封口用的火漆与干花装饰,都是沈续亲自挑选做好的永生花。
记得刚留学那段时间,他迷上了去路旁橱窗欣赏老人手工编织蕾丝。这种活又慢又精细,还很费神,但织就的美丽骗不了人。
因为稀少所以昂贵,又由于昂贵,导致早已脱离蒸汽时代洛可可的现代人极少购买,只是在匆匆路过店面时,多投去几眼好奇的目光。
是收藏品,但于当今的奢侈品而言,只是占据某个装饰中的某个耗不起眼的点缀而已。
信与蕾丝就是这样同时代的奇异产物,可以有仪式感,但大部分情况下没必要。
带着那封空白信纸,沈续走回写字桌前,将摆满的参考文件收回抽屉,从用报纸折成的收纳盒中找到钢笔。
[展信佳。]
笔尖在佳字末尾轻轻点了个小墨点,沈续抿唇忽然有点不知道该写些什么。恰时手机屏幕闪烁,有最新消息进来。
新消息用的是手机最基础的提示音,来电铃声也是。虽然听着心烦,但沈续懒得改。
视线从屏幕扫过,看清楚消息来源后,他又收回目光决定装作没看见,把信写完再回复也不迟。
可惜电话那头的人显然不肯就这么放过,十分钟后,对方斩钉截铁地打了电话过来。
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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