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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经地义,不是吗?”
“我可以算是死在那场刺杀里,你欠我一条命,就要用自己的命还。”
“我不要你的命,但要你用自由偿还,从现在开始,我不允许你擅自离开。”
“石头!”沈玦愤懑,怒起来却明显的底气不足,“你不能这样。”
“还有,”殷木槿充耳不闻,自顾自说下去,“我姓殷,名木槿,你以后还是叫我殷木槿吧,或者像他们一样,称我殷少爷或公子。”
我讨厌石头这个名字。
第21章 一样有病疯癫
殷木槿面前放着一柄剑,是殷九刚呈上来的。
剑是软剑,只有剑身没有剑鞘,剑身以流畅的弧度弯成一个首尾相接的圆,剑尖插进剑柄的暗鞘中。
天气寒凉,秋风卷着寒意掠过,半青半黄的叶晃悠进凉亭,触到剑刃的瞬间便被拦腰截断。
“竟如此锋利,果然是把好剑。”殷九忍不住赞叹。
她和叽叽喳喳的殷十六不同,平日里几乎不说话,沉默得过分,如今竟然会溢出赞美之词,引得殷木槿的侧目。
殷九面色恢复冰冷,没什么表情,问:“主子可认得这柄剑?”
当然认得,他的心口永远存在一道凸起的疤痕。
殷木槿手指轻轻抚过冰凉的剑身、再到剑柄,这把剑简单得过分,通身银白,没有任何装饰,剑柄处倒是有些纹路,但时年太久,那些纹路几乎快要磨平,连贯不起来了。
唯有一处不同,殷木槿摸到剑柄的侧缘,这里雕刻着两个字,痕迹偏深,还可以辨认出来——归环。
这柄剑的名字。
“那人怎么说?”他问。
他囚着这把剑的主人,却没有派人寻找它,而好巧不巧,这柄剑竟然自己出现在他面前。
而让它出现的人——
殷九摇头:“那人说生意不好做,要是我们还满意这笔定金,就见面详谈,要见吗?”
殷木槿虽然一手创立恒典当行,但当行内的事他几乎不过问,都是殷九在打理,所以传言中,恒典当行的主子一直都是个女人。
虽然几乎没人知道殷九的真名,但稍微接触点道上的事,都知道当行的主子剑法出神入化,凭着一柄剑杀人于无形。
而面前这柄剑。
殷木槿眸色一暗,握住剑柄,手腕一震,剑尖就从暗鞘中顺畅脱出,凭借着剑身极致的柔韧,在空中划出一个带着残影的圆弧,伴随着空气被搅碎的铮鸣音,剑身震颤着、嗡鸣着。
世间再难寻得第二把能与此把相媲美的剑,拿此剑做筹码邀殷九入局,实在是用心良苦。
“这柄剑我留下,作为补偿,只要是我有的或能拿到的,随你挑。”他说。
殷九一膝叩地,行礼推辞:“主子不必,我和十六的命是主子救的,便是主子的。”
“那就把我随身佩戴的宏音取走,虽比不上这把,但也勉强够用。”
殷九还想推拒,抬头却见殷木槿注意力已经全移到剑上,只好受下:“那主子可要亲自见那人?”
“嗯。”
“是,属下这就去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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