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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96章 下一步(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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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96章 下一步

「我方承诺对所有化学发明,包括药品和农业化学物质提供保护,期限为20年。但对在美国授权的化学品丶药品的行政保护,我们无法接受你们提出的10年期限,最多只有5年!」

「我方将按照自己的情况尽快加入《伯尔尼公约》。加入公约后,公约将是民法通则所指的国际条约,若与中国国内法律丶法规有不同之处,将适用国际公约,但中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第三日,中美再度坐在了谈判厅里。

这次没有剑拔弩张的吵架,都在心平气和的摆条件。美方阐述他们的几点要求,我方阐述我们能接受的丶不能接受的。

按美方重视的顺序:第一位是药品丶化学品,第二位是软体,商标丶唱片什麽的都得往后排。

争议焦点就是保护期,比如在美国授权的化学品丶药品,老美坚持要我们提供10年的行政保护,我们只愿意提供5年。

那就没法谈了。

而当他们阐述对软体的要求时,陈奇耳朵里听着,拿笔在草稿纸上不停涂抹,修改。

老美的要求,果然分法律丶执行两部分。法律我们已经做了,就是《着作权法实施条例》《计算机软体实施条例》。

执行方面,他们的条件是:「中国要建立一支完善的执法队伍,长期有力的打击侵权行为。我们很清楚,源头就在中国的南方省份,那里简直是盗版大本营。

第二,你们要建立一个真正起作用的法院系统。

第三,你们官方必须做出表率,购买正版软体。」

当翻译的话音落地,陈奇刚好梳理完思路,脱口而出:「你们还是老毛病,喜欢对别的国家提出一二三四,且不留馀地,搞所谓的极限施压。我提醒你们,今天是正正经经谈条件,不是吵架,

如果你们没吵够我可以奉陪。

我再度对你们说明,这些都是我们自己的事情,你们无权干涉,我们会按照自身的步调逐步完善保护制度。

侵权盗版行为的产生,完全是由于利益驱动。不管国家层面有多麽严格的法律,也很难完全阻止,包括你们自己在内,这是一个国际问题。

目前我方可以承诺的,就是开展为期6个月的特别执法行动,打击盗版软体丶音像制品。不过我们面临很多困难,我简单算了笔帐,你知道我们建立一支完善的执法队伍,每年要花多少钱麽?」

「一年9500万美元!」

「这还是保守估计。我们需要增加5万多名执法人员,仅5万多人一年的工资,就得5亿人民币,还不包括办公设备丶损耗丶车辆等等。」

陈奇顺口胡咧咧,道:「还有培训费!基层执法人员的素质很重要,至少得让他们分辨出正版的音像制品编码我有个提议,不如你们帮助我们培训人员,再提供一些技术和设备支持,我们只要一年的成本9500万美元!怎麽样?」

约瑟夫梅西觉得荒唐至极!

太荒谬了!美国只有吸血,什麽时候会往外掏钱?

「你的提议简直异想天开,毫无根据,我们不可能答应!」

「那可真遗憾!」

陈奇耸耸肩,这是一张虚牌,他们并不坚持要美国人给钱,只是提醒美方:中国加大保护智慧财产权力度是需要行政成本的!

跟着又谈出版丶商标丶保护商业机密。

如此顺下来,双方一瞧,达成一致的都是边边角角不重要的,核心内容一条都没谈妥。

佟志光做了总结发言,最后道:「很遗憾我们还存在太多的分歧,我们将在8月份赴美,希望到时会有个好结果。」

「我也希望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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