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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厌烦(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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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钱难道不是钱啊!”

“老娘的钱都是辛辛苦苦挣的,一分一分存的,凭什么白白给老二花啊!

钱多了又不会咬人,我怕什么。”

李春花简直要被这个蠢货儿子给气死,她媳妇大包小包的往娘家拢东西的时候,他不知道算计算计,让她少带些东西回去,现在反倒是跑她这儿来,要花她的养老钱,蠢,蠢出天了。

他难道就不知道,她存下来的钱,仍旧是属于老秦家的,可刘琴那有外心的媳妇手里的钱,却不一定是属于老秦家的,该防备的应该是刘琴啊!

平时要钱,也该去找刘琴啊!

“妈,你这...”

秦山的嘴巴几次开合,可反驳的话却梗在了喉咙里,实在是说不出来。

看到他那窝囊样,刘琴就来气:“行了,等会儿我给你拿五毛钱,你记得带老二去看看,如果不够,你先垫着,等我们回来再给你。”

“我俩要去上班,就辛苦你了。”

这有钱的人说话就是利索,硬气,李春花应的更是利索,先别说五毛钱花不花的完,就算是花完了,还需要她自个贴一点,她总归可以找刘琴报账,到时候,她是不是能挣些差价。

今天早上是秦溪做的早饭,不然,他俩可能要空着肚子去上班了。

吃饭的时候,秦河也跛着腿出来了,他这几天都没好好吃上一顿,今早做的玉米粥,他闻着实在是太香了,根本就忍不住。

自己家,吃饭哪还需要忍,想通了这点后,也不再别扭了,还是先把肚子填饱最为实在,下乡不下乡的,也不是他自己能决定的。

吃完饭后,李春花带着秦河去看大夫了,秦溪和秦江留在家里糊柴火盒。

除此之外,两人还在等邮差的到来,秦溪的稿子已经邮出去三天了,算算时间,也该收到回信了。

算上这次,她总共投了五次稿,第四次,也就是上次,稿件被打回来了,所以说,对这次的结果,秦溪还是很在意的。

十点多的时候,邮差出现在了巷口,早已在这等候多时的秦溪一个箭步冲了上去:“叔叔,有我的邮件吗?”

两人已经算是熟识了,毕竟整个平安街这一片的信件都是由这个邮差负责派送的。

“有一个,给。”

“谢谢。”

简单的对话过后,邮差匆匆骑上自行车,走了,他很忙的,哪有时间和心情跟一个小女娃唠嗑。

秦溪拿到信,直接塞到了怀里,做贼似的左右看了看,没看到人后,放心的转身回家了。

她也不知道投稿这件事她能瞒过久,可能瞒一时是一时,作为家里的最底层,她现在不为自己打算一番,那等她下乡了,日子还不知道有多苦呢!

没错,就是下乡,无论秦溪怎么分析,她最后都会下乡,谁让她没人护着呢!

除了她以外,另一个下乡的人可能是秦河,关于这点,她之前还不太确定,可今天早上听到的话,让她确定了。

原主是十四岁那年下乡的,她在上个月月底,也就是九月二十九号那天,过了十三岁的生日,现在她已经十三岁了,距离下乡的时间,不远了,她必须要多存点钱,不然乡下的日子可不好过。

更何况,她还想把大哥秦江一起带走,把人留在家里,她不放心,这以后要花的钱,就更多了,那种紧迫感,让她不得不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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