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 “礼物” 插手他人因,就要承担他人果……(2 / 2)
符咒上朱砂红字红光闪烁,刹时整座学校的墙壁,在她眼中完全消失了。
每一间办公室,每一间教室,连杂物间都没放过,她甚至还能看清楚到教室课桌肚里放的东西。
一点蛛丝蚂迹都不肯放过,但学校没有灵力波动。
池帅脚底下一滑,差点就要昏过去:“草!”
丁灵解开隐身符咒,蹙眉看他,她确实没找到异常。
他们这么多人都找不到,丁灵一个成年的小姑娘,找不到也正常。
“那怎么办?”
丁灵想了想:“那就等下次我再帮你吧。”
池帅震惊:“这就放弃了?不是,那失踪的学生怎么办?”
“非我职责所在,也非在我眼前失踪。插手他人因,就要承担他人果。”
池帅又是一次无法反驳,等他反应过来,身边已经没了声响,只有水流声还在继续,池帅刚刚已经检查过了,是抽水器坏了,所以才一直在流水。
“什么鬼能有她吓人呢。”
“谁?”江心月打着手电出现。
池帅吓得差点又要摔一跤:“没谁,这案子,怎么办啊?”
“交给上面。”要是上面的人来了也查不出,估计就成了悬案,学校可能要赔些钱,也不知道还能不能开课。
丁灵刚说完这事没在她眼皮子底下发生,周一回到学校就觉得不对劲。
F班的教室里,有种让她不舒服的气息。
她先看向了周子越,周子越明明没有回头,却先缩起了脖子。
周子越还有一面小镜子,他从镜子里偷偷观察,发现丁灵盯着他,从背包里翻出护身符握在手心中。
他脖子挂着菩萨像,手机壳背后贴着符,手腕上还挂着手串,连书包内侧都嵌着法咒,周子越尽力减少自己的存在感。
看到丁灵没再盯着他,悄悄松了口气。
丁灵的目光满屋子搜寻,易昂章天宇她都看过,没什么异样。
就在这时候,姚贝贝捧着上周的作业本进来了:“发作业!吴老师说我们这次修仙史的作业不错,他给每人都加了分。”
“还有,天太冷了,学校说允许每个班都画取暖法阵,让我们自己去韩老师那里领灵石粉,下节符咒课当随堂小考。”
丁灵目光凝住。
贝贝炁是极明亮的,正因她的炁明亮纯粹,虽则她灵根刚开了半年,画的符咒效力已经超过一年级大半的同学。
但今天,她的气有些浊。
等贝贝发完了作业,丁灵拉着椅子挨到她身边:“你周末干什么去了?从周五放学开始,仔细说。”
周五的时候,她的炁还是干净的。
贝贝一怔,乌溜溜的圆眼睛一下子弯了,丁灵在关心她呢!
“我周五回家,我爸做了一桌子菜,我妈让我喝姜水防感冒,吃完饭一起看《奔跑吧修仙》,然后就睡觉了。”
“周六呢?”
“周六我上午在家写作业,我哥哥要生日了,下午我和我的追星小伙伴讨论要去哪儿给哥哥过生日。”
那她就是没出门。
丁灵示意她继续说。
“周日我们们初中同学聚会。”大家去唱K,整个班里就只有她一个进了修仙一中,她还给大家展示了几个小符咒呢。
她特意学的,叫星星点灯,没有什么功效,就是浪漫。
算是简单符咒里最受欢迎的那种,只要一点亮,头顶就像有星光闪烁,还会有亮晶晶的碎片不断掉下来。
落到人身上会变化颜色。
她在KTV里亮出这一手,所有人都在惊呼!
以前的同学们纷纷夸她:“贝贝现在好厉害啊!”
她初中的时候偷偷暗恋的男生,这次聚会回去还跟她聊天呢,可是贝贝觉得没意思了,大概是她开眼界了?
她现在再看,觉得那些男生都好幼稚,长得也一般,身高也一般,统统很一般。
“还有呢?”
“就没有了啊。”贝贝有些感叹,大家在新学校里呆了半年不到,每个人都或多或少有些变化。有些原来关系很好的同学,只是半年没见就生疏了。
还有些考进了一个学校,本来不熟的,现在有聊不完的话。
贝贝看着丁灵的脸色,突然猜测,是不是她出去玩没告诉丁灵,丁灵不高兴了?
她想起她刷视频的时候刷到的,任何亲密关系都有排它性。
“我跟你才最好!以前的同学都是同学!”
她谈闺蜜绝对是赤胆忠心一对一,肯定不会一对多!
章天宇正迷迷糊糊打着瞌睡,听到贝贝这一句,抬起脸看了一眼,女生真奇怪。
好朋友搞得跟谈恋爱似的。
贝贝看丁灵还在思索什么,立刻从书包里拿出她新收的礼物:“这个,就是聚会上我同学送的,没有别的什么了!”
一本皮革本子,本子中间露出一张紫色闪光卡片,上面印着贝贝的星宿。
就是这个。
贝贝小心翼翼看着丁灵的脸色:“这个就是普通礼物,要不然我不用了?”丁灵看上去,很不高兴。
“这个,是她特别送给你的吗?”
“……”
贝贝不敢说。
“她说是特意给我定制的。”
贝贝还很感动呢,以前她们就只是普通同学而已,交情也一般,哪就用得上特意定制礼物呢。
光回礼,贝贝就认真想了好几种。
“能问问那张紫色的卡是哪里定做的吗?我也想一份。”丁灵这么说。
贝贝立刻点头:“好!我马上问她!我们俩用一样的,不就行了嘛!”用一样的,别人一看就知道她们关系好了。
她很快发消息过去,对面却迟迟没回消息给她。
“不应该啊,她们都停课了,她是不是打游戏呢?”
贝贝刚要伸手去翻那本本子,被丁灵拿了过去。
她翻出那张紫卡,角落上写着店名。
“这家店!就在学校外面!”贝贝熟知这条街上所有新开的小店,这家就是刚开的。:,m..,.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