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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 二十岁才刚到叛逆期(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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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浩往后翻了几页,目光扫过收入分配条款丶违约条款丶肖像权授权条款丶竞业限制条款。

每翻一页眉头就皱紧一分。

等翻到最后一页的时候,他把合同搁在桌上,靠在卡座靠背上,表情像是在忍耐某种生理不适。

「收入分配这一块——练习生期间零收入,出道后活动收入与公司分成。」

「分成比例合同里没写,留了个附件二的空格。意思是等你签完这份合同,他们再拿附件二跟你签具体的分成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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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签第一份合同的时候根本不知道第二份合同长什么样,违约金大概是五亿韩元。肖像权永久授权。」

卡座里安静了片刻。

鹿晗低头看着这份折了好几个角的合同,手里那支笔被他转了好几圈。

崔浩和林志勋知道,鹿晗正在犹豫。

——他现在正面临着人生重要十字路口。

河珠熙不知道什么时候走了过来,在两人身侧停住。

她低头扫了一眼桌上那沓合同,开口的语气随口闲聊:「这是哪家公司的合同?」

「SM的实习生合同。」林志勋回答道。

河珠熙从桌上拿起那份合同,翻了几页,目光停留在违约金条款上。

她的阅读速度很快,一页接一页,表情始终平静,直到翻到肖像权条款的时候才轻轻哼了一声。

那种哼既不惊讶也不愤怒,更像是一种「果然如此」的了然。

「SM的练习生合同比两年前进步了不少。」

她把合同搁回桌上,端起自己的咖啡杯。

去年,2009年。

金在中丶朴有天丶金俊秀三人起诉SM,揭露合约长达13年,加上兵役延至15年以上,违约金高达数千亿韩元。

且收入分配极不公平,专辑卖出50万张每人仅分约5.6万元人民币,唱片收入占比仅0.4%-1%。

工作强度也压垮身体,出道5年每年仅休1周,每天睡3-4小时,金在中还因此患上胃肾病。

法院最终判定合约因过度侵害艺人权利而无效,三人胜诉解约。

林志勋听到河珠熙这话,好奇问道:「你也懂娱乐圈偶像合同?」

河珠熙搓了搓手指,「知识可是要付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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