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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菜,属于是丰富菜色、改善生活的作物,要么种在筐里,要么种在张爷爷家里。

过了个年,养在仓库的几只鸡都快被他们吃完了。

现在天气暖和起来,母鸡重新孵出小鸡,又能继续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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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立下公约,林早起草协议,接下来三个月,让母鸡专心繁衍,他们不吃一口鸡肉!

所有人都签了字。

幸福街里种菜,算是比较憋屈的。

农村有土地的人家,就过得特别滋润了。

听说他们也在种粮食、种菜,而且种的东西,不管是品种,还是数量,都比他们多多了。

土豆红薯,玉米南瓜,甚至还有种水稻的。

害怕丧尸破坏,有人抢劫,他们自发组成团体,在地里建起砖房,天天扛着武器,在地里守着。

这样也挺好的。

只要农业生产还在继续,只要小城还有存粮,只要世界还在运转。

他们就饿不死。

只有世界上最愚蠢的人,才会去别人地里搞破坏。

能够活到现在的聪明人,只会盼着旁人越过越好。

人类的适应能力,是非同一般的强大。

经历了茫然慌乱之后,短短一年,马上就习惯了末日生活。

他们学会侦查,学会修建防御工事,抵御丧尸,甚至学会与丧尸共处。

日子就这样有惊无险,一天一天地过去了。

*

新的一年,新的四月份。

半夜十二点,夜深人静的时候。

傅骋搂着老婆儿子,侧躺在床上。

他睁开眼睛,抬头看了一眼窗外天色,又低头看看怀里。

四月份不算热,夜里还有点凉。

林早和林小饱穿着长袖长裤睡衣,肚子上分别搭着被子一角。

两个人睡得正香,睡姿也一模一样,双手高举,双脚叉开,好像举重运动员一样,四仰八叉地躺在床上。

傅骋拽过被子,给老婆儿子盖上,然后轻手轻脚地坐了起来。

今天是月圆之夜,他和外面的丧尸朋友约好了,得出去看看他们。

傅骋下了床,刚穿上拖鞋,就吵醒了睡在床边地上的大黑狗。

没错,小狗现在长成大狗了。

巨大一只,比林小饱还大,趴在地上,好像一个影子。

傅骋一起来,它也跟着醒了,一双眼睛在黑暗里闪着幽幽的绿光:“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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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骋垂下眼睛,也用自己亮起红光的眼睛,看了它一眼。

安静。

傅骋起身,穿好鞋子,披上外套,戴上止咬器和口罩,就准备出去。

小狗爬起来,跟在他身后,也从门缝里挤了出去。

傅骋下楼,小狗也四脚并用,从楼梯上蹦下去。

来到后门外,傅骋才回过头,朝小狗挥了挥手,“呼噜”两声。

——我出门一趟,你上去,守着小早和小饱。

小狗站在门里,朝他甩着尾巴,完全没有要继续跟着的意思。

——知道了!

老大每个月都要出门,它已经习惯了。

只是下来送他一下而已。

小狗目送傅骋离开,随后又迈开腿,跑回楼上,从门缝钻回卧室,用小狗屁股一撞,就把房门关上了。

“咔哒”一声轻响,林早被吵醒了,迷迷糊糊地“哼唧”了两声,又翻过身,拍了拍身边的床铺。

“唔……骋哥?又出门了……”

“小饱,睡过来一点,我们不用被大爸爸挤了……”

“他总是这样,搂着我们,跟捏橡皮泥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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