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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早扑上前,攀住傅骋的脖颈,亲吻他的喉结。

傅骋也张开手,掐住林早的腰,抱着他翻了个身,把他按在身下。

傅骋的手分明是冷的,碰到的地方却是热的。

但现在毕竟是冬天,天气冷,卧室里没暖气、没火炉。

林早依旧穿着他的连体睡衣,只是……

小白兔又短又圆的尾巴,被大灰狼拽了下来。

睡衣裂开,在接缝的地方破了个洞。

傅骋慢条斯理地捻起线头,把破洞再拆大一些,顺便拍拍林早的腰身。

林早捂着身后,趴在床上,把自己红透的脸颊埋进被窝做成的兔子洞里。

怎么会这样?

他也不是个特别着急的人啊,怎么会一时鬼迷心窍,朝傅骋点头了呢?

他明明打定主意,一整个冬天都不和傅骋亲近的。

可是……

这样一个高大结实的男人,绷着腹肌,在他面前,实在是……

啊!他被色诱了!他被做局了!

丧尸怎么可能会没脑子?他家这个丧尸有八百个心眼!

就在林早胡思乱想的时候,傅骋把线头全部处理好了。

他伸出手,双臂一捞,圈住林早的腰,就把他从兔子洞里抓出来,侧头亲他。

一只小白兔,摸起来毛茸茸的,抱在怀里热乎乎的,鲜嫩多汁,格外美味。

是丧尸大王最喜欢的食物。

要慢慢享用了。

*

不管怎么样,到了最后,林早损失了一件暖和的连体睡衣。

虽然傅骋把它洗干净了,但是它破了个洞,穿着漏风。

平时根本没办法穿着睡觉,只能在一些特殊时期穿。

而且,一看到这件睡衣,林早就想到一些不好的事情,总是忍不住脸红。

傅骋揪下来的那个兔子尾巴,被他当成战利品,收藏在床头柜的抽屉里。

又过了大半个月。

进入十二月,天气就更冷了。

完全入冬之前,张爷爷特意宰了一只老母鸡,鸡肉剔下来清蒸,鸡骨、鸡内脏和洋参片一起炖汤。

大家都喝半碗,补一补身子。

也是在这个时候,黑市那边传来消息。

卖收音机的人又回来了!

最后一台收音机!先到先得!

小高把人留在市场里,小刘马上跑过来,通知他们。

林早先前就跟邻居们说过收音机的事情,他们也都赞同,买一个能够探听外界消息的东西,不至于待在家里,与世隔绝。

他们早就准备好了。

所以小刘一报信,他们马上就赶过去了。

对方不是很好说话,要价也有点高,经过几番讨价还价。

最后,他们以五箱汽油、两筐土豆的价格,买下这台全新的收音机,还有十节电池。

汽油是林早去加油站取的,土豆则是公家出的,还不太够,剩下几户邻居就凑了一点。

收音机到家这天,也是张爷爷杀鸡这天。

为了迎接这台家用电器,他们不仅杀了鸡、炒了菜,还放了一颗鞭炮。

林早甚至用红布扎成一朵大红花,挂在上面。

这是末日之前,普通人家买车的仪式,现在变成了他们迎接希望的仪式。

鸡肉炖好,红毛端到桌上,张爷爷还在炒其他菜。

林早捧着收音机,坐在圆桌前,小心翼翼地把天线拔出来。

傅骋和林小饱、其他邻居们,都围在他身边,盯着收音机看。

这是一台老式收音机,从前是老人家听戏听曲用的,但是现在,就变成了幸存者们传播信息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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