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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时候,他不仅没能在第一时间认出他们的声音,甚至还想冲破铁门,扑上去咬他们。
他不想吓到他们,不想让他们看到他这副可怕的模样,所以干脆背对着他们装睡。
他不想忘记小枣,也不想忘记小饱。
可是他不知道该怎么办。
他真的不知道……
傅骋垂着头,余光一瞥。
下一秒,角落里那个粉色的爱心饭盒,黑暗里唯一一抹鲜亮的色彩,猝不及防,闯进傅骋黑白的眼里。
恍惚之间,傅骋好像看见老婆儿子抱着饭盒,站在他面前,笑容温暖。
对!吃饭!
他现在应该吃饭!
要是老婆儿子晚上过来收饭盒,发现他没吃饭,肯定会伤心的。
傅骋打定主意,拖着僵硬的双腿,大步上前。
他艰难地弯曲膝盖,蹲下身来,小心翼翼地捧起饭盒,抱在怀里,用同样僵硬的手指掰了五六次,才终于把饭盒打开。
饭盒温温热热的,里面的饭菜堆得满满当当的。
傅骋拿不住筷子,只好用力掰了掰自己的手指关节,用握叉子的方式,握住筷子。
他叉起一块热腾腾的红烧肉,塞进嘴里,用尖利的犬牙磨了磨,就囫囵咽下去。
红烧肉做得很好,林早提早焯水去腥过,还加了各种香料和调料一起炖。
但是和丧尸喜爱的、冒着热气的人血人肉,完全不同。
傅骋现在尝不出味道,感觉不到冷热,也察觉不到饥饱。
但是饭菜途径口腔、咽喉、食道,最后落进胃里,他是能清楚地感觉到的。
傅骋端起饭盒,又往嘴里扒了两口大米饭。
香喷喷、热乎乎的家常菜,一点一点填满他的肚子。
傅骋忽然感觉到,一种前所未有的满足感。
外面的丧尸,要么缺胳膊少腿,要么肚子被划开,内脏肠子拖了一地。
他还是完整的,他还有胃,还有肠子,还有心脏。
他还有老婆儿子,还能吃到老婆儿子给他准备的饭菜。
傅骋靠在墙边,一面吃着午饭,一面抬起左手,按在自己的胸膛上。
只要他的心脏还在跳。
那他就是幸福的。
*
另一边,林早和林小饱上了楼。
父子二人吃完午饭,简单收拾一下,就回房间午睡去了。
其实也不算是午睡。
林早本来就起得迟,十点多才起来。
在车库里骂傅骋混蛋,还要给混蛋铺床、给混蛋做饭。
这些可都是很耗费时间的事情。
所以等他们吃完饭,已经是下午两三点了。
林早带着林小饱,也没敢多睡。
只眯了半个小时,就赶紧起来了。
林早从床上爬起来,拍拍林小饱的屁股。
“小饱,起床啦。不能再睡了,不然晚上……”
话还没完,林小饱忽然睁开眼睛,和他对上视线。
“好噢,爸爸。”
林小饱从被窝里爬出来,拿起外套,熟练地给自己套上。
林早看着他,一时间有点不敢相信:“今天怎么这么听话?不赖床了?”
林小饱瘪了瘪嘴巴,小声说:“因为我都没有睡着。”
“嗯?”
“我一直在想大爸爸。”
“这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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