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些昭然若揭的野心,这碗里的粥喝起来都更美味了几分。

“哒哒哒”

林冕踩在木质地板上的声音,比起先见到这个人,倒是先听见她的的动静。

她就是一个天生喜欢热闹的孩子,这一点在林梅背着她卖早餐她不哭不闹只睁着那双眼睛看人时,就很清楚了。

林梅不会去规劝她,固然老观念里认为女孩以静为美,可谁规定女孩天生就该安静的呢?

女性不该不出声的,就是要这样好动,要源源不断向外输出自己不服输、不放弃的生命力。

她放手让林冕飞,不就因为这个吗?

“妈妈快看看,我手里这个是什么。”

林梅望去,是一只大牌口红。

“我当时看到这个色号,就觉得特别适合妈妈。”

林冕从国外回来的时候,总会为林梅带礼物。

但这是林冕第一次为她带化妆品。

是到年龄了吗?

也不能这样说,林冕从小就爱美的,衣服都要自己搭好以后才会穿。

只是这小孩以前对这些是不感兴趣的啊,也就小时候比赛会在脸上涂涂抹抹,其他时候都是不关心这些的,所以才让林梅惊讶。

但她也没有将疑问问出来,她打开口红盖,是正红色的。

林梅自己当然有很多化妆品,口红也不少,她倒不是用这些来让自己变美的,只是有时候人的状态不好需要化妆品来装饰自己显得气色好。

她需要表现的不是自己的美,而是她的强大。

面对任何事都能不动如山,稳稳做好掌舵人,将这艘大船稳稳把牢。

林梅轻笑了一声,“那我等会就涂这只口红陪你去报道吧。”

那双棕褐色的眼睛变亮,像有无数星星在那双眼里闪烁。

“妈妈今天要和我一起吗?哇!那一定超级棒!”

再怎么表现得成熟,林冕也是一个才满14岁的少女,她也有孩子气。

她想要妈妈去看自己未来四年要生活的地方,像是向大人展示自己最喜欢的玩具的小孩。

“当然,你的大学,妈妈是一定要去看的。”

华国像是规定好了一样,家长总要去自己孩子的大学看一眼。

所以林梅提前把今天的事都做完,就是为了和林冕一起去报道。

吃完早餐,林梅拿着林冕送的口红在镜子前化妆时,林冕的手机响了。

“小冕你回来了吗?”

贺新同的声音传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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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来了,打算今天去报道呢。”

“那我和你一起去吧,多多少少我还能帮上忙。对了,你要住宿吗?”

原则上,北城大学是不允许大一新生办理走读,在校外生活的,但是——

“不住校,因为比赛频繁不适合住校,所以我不用住校。”

她的理由是充分的,新生统一住宿主要是便于学校管理,但林冕这种情况比较复杂,学校也不方便管理,也就通过了她的申请。

“那我等会直接来找你?”

他的声音听起来有些雀跃,像是和林冕一起报道对他来说特别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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