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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93(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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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的指印?

谁能在哥身上留下这样的痕迹?

是谁?

酒吧里有人占便宜?

不不不。

哥不是那种轻易让陌生人近身的人。

黑镜么?

是了,那个黑煤炭是哥哥唯一出现在这里的朋友。

黑乌鸦送哥哥回来的时候,哥哥已经喝醉成这样了,肯定是他——那个黑土豆,在回来的路上,对哥他动手动脚。

其实还有另一种可能。

哥哥是主动和黑鬼出去喝酒的,两个成年人,你来我往,你情我愿,甜甜蜜蜜卿卿我我变成什么风儿什么沙儿缠缠绵绵到天涯去了!

是啊,那个黑淤泥,不就是因为哥哥治病才来的吗?现在都康复这么久了,一个多月了,他竟然还在这里。

而且说感谢,隔了一个多月才感谢,才去酒吧和那人喝酒吗?

这极可能是拿来搪塞他的借口!

咕嘟咕嘟的浓醋在少年心里冒泡,沈疾川简直咬牙切齿。

他反复用毛巾摩擦着那一块皮肤,直到擦红、擦出红血丝才堪堪停手。

停手之后犹嫌不够。

沈疾川盯着那块锁骨皮肉,突然暴起,和小狼一样咬了上去,他齿尖啃咬,像是属于自己的肉被人抢走了,他要抢回来一样。

他甚至在唇齿间尝到了血腥气。

沈止隐隐皱起眉头,呢喃了一句:“疼……”

沈疾川猝然睁眼,猛地跌坐在地面上。

胸膛喘息不定,他看着昏睡中无知无觉的青年,先是庆幸沈止没醒,可很快,他就抿紧了唇,抬手给了自己一巴掌。

“混蛋。”他低喃。

冲动和理智在撕扯,渴望和伦理在纠缠,交杂处难以言喻的背德感和自厌感。

许久,沈疾川才从地面上坐起来。

沈止锁骨处被他啃咬的全是红痕,最严重的一处已经破皮了,在微微渗血,一片狼藉。

沈疾川再次俯下身去,刚才发疯的狠意全然消失不见,小狗一样舔舐这这片皮肉,宛如在弥补自己的错误,略显讨好。

酸和涩冲击着他的眼眶:

“你喜欢我好不好,你别喜欢别人。”

他没注意到,沈止眼睫在轻颤。

他还没有睡着。

为什么?

沈止被药物屏蔽了大半的情绪波动,依然隔着那层毛玻璃,变作细密的软针,钻入了肺腑中。

沈疾川原来真的喜欢上他了。

他似乎该很欢喜,因为他所有的渴盼,所有的妄念,在这一刻实现了,可——为什么?

他喜欢的应该是那个发病前的完美沈先生。

他呢,所有的不堪、不正常、懦弱的展露在沈疾川面前之后,怎么还会收获这种喜欢?

在沈止心中,十八岁的沈疾川是最有无限未来的时候,阳光、灿烂、光明,耀眼夺目。

穿越前,他沉沦在淤泥里无数次勾勒沈疾川的模样,他无数次想,沈疾川的一切都该匹配最好的、最完美的,稳妥的,没有任何牵绊,安然走在康庄大道上。

人在回忆自己最无法割舍无法忘怀的那段时光的时候,总是会添加各种各样的滤镜。

沈止在痛苦中描摹过无数次幻象的眉眼,在恨意和爱意之中,将沈疾川捧上心中最高的雪山。

——让沈疾川拥有一个最美好的未来。

这是他刻在骨头里的执念。

如果沈止没有复发,还是那个他自认为成功完美,对一切事情都游刃有余的沈先生,他会欣然拥抱沈疾川的喜欢,可当完美变成了现实,残缺暴露,他就开始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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