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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其中,也有人进行友好提问,在惊叹的同时也想将瓜吃的更清楚一点——
【不懂就问,什么是和“品牌方单方面签订的享有代言永久权”啊?怎么没听过?好像一些有全球代言人title的明星也没有这种东西吧?听着好陌生,但又好牛逼的样子。】
【没听过很正常,明显当然没有这种待遇,因为这个是这5个品牌方为momo量身定做出来的一项代言合同,仅此一家,我mo永久享有代言权。】
【怕某些不长眼的又抓着逼逼赖赖,我就来解释一下吧,这东西顾名思义就是签订合约只是单方面执行,也就是说,这份合同只属于品牌方单方面生效,并永久执行,在这期间,momo如果不想代言了他可以虽然解约,但品牌方的全球代言人的位置永远会为他留着。】
【你们可以理解为,代言签约的合同对momo没有任何的法律效益,momo想走就走,无需顾忌。】
【这合同可谓是开创了一个先例,至今也只对池漠一个人使用过,足以见得品牌方是有多么想要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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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以为为什么会和三个豪车品牌方签约?就是因为当初豪车品牌方大大出手,每一个能说得上名字的顶级豪车品牌都向momo发出了全球代言的邀请,但是因为momo一心只想打比赛并不想要代言,所以第一次全部都拒绝了,然后他们不死心,就三顾茅庐一次次请,最后就是签约的这三个品牌,劳斯莱斯,布加迪,法拉利拿出了自己的诚意,其实还有一个玛莎拉蒂的,不过来晚了一点】
【当初之所以会有这样子的合同,是因为品牌方想要展现出自己的诚意,告诉momo这个代言非你不可,下定了决心一定要把momo抢到手,所以不惜将自己的利益全部压榨出来,让momo当甲方,他们当乙方,给足诚意,希望他可以认可品牌,并且愿意为这个品牌代言】
【我听懂了!就是他们非常的想要momo做代言人,但又怕因为合同限制而惹人不快,所以自愿降低自己的谈判高度,将所有的主动权都留给momo,可momo显然就不是一个很重视这些title的人,所以他想解约几乎是一件习以为常的事情,是一个重大隐患,品牌方虽然把主动权全部留给了momo,但还是为自己留了一条后路,就专门制定出了一种品牌方单方面签订的享有代言永久权,为的就是一旦momo不愿意继续代言,但他们依旧可以在代言人里面写上momo的名字!】
【对,前面那位理解的非常不错,就是这个意思。品牌方这样做也是给自己一个保险,他们死乞白赖地硬要留住momo,只要他愿意回来,一定夹道欢迎】
【那更牛了啊,资本家们直接甲方便乙方,他们完全是求着人代言啊!这谁还比得过?当之无愧全球第一人啊!】
这下这群因热搜赶来的喷子更是一句话也说不出口了。
本来这5个代言就不是他们能够随意碰瓷的了,结果现在还冒出了一个什么“品牌方单方面签订的享有代言永久权”的定制合同,更是让他们大开眼界。
如果说顶级代言是证明一个人的影响力的话,那么能让品牌方做到如此的地步,那就不仅仅是影响力了,而是对这个人全方面的认可和信任。
这个合同一出,足以证明momo的商业价值,他甚至不是国家性质的,而是世界性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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