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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进山打猎也好,找山货也罢,我还照旧在家给你做饭。”
霍凌回头看他,“就几日罢了,我也不会饿着自己,犯不上折腾,你不知雪季的山路有多难走,就算是我也得穿上厚袄厚靴,裹得像个球。”
“我都嫁给你了,还会嫌山路难走么,日子还长,你总不能年年都不让我走。”
颜祺拿着布抹几下灶台,刚刚刷了碗,又甩上几点水珠,垂眸道:“而且我总觉得,山上这院子才是咱俩的家,你要是几个月不许我来,一想到明日就要走,我还怪不舍得。”
这院子里外处处是他们的生活痕迹,颜祺来之前,唯一称得上装饰的只有霍凌挂在墙上的鹿角,还在柜子上垫了块兽皮,也就是他打不着老虎,这要是换成虎皮,不得活像进了土匪窝。
而颜祺来后,在炕边靠墙那一面钉了挡灰的布头,凡是起床后,被褥定是叠得整整齐齐。
桌子上总有个细口的小罐子,春夏插野花,入秋以后插松枝,窗台上摆了一溜从山里捡来的好看石头。
他们的东西不多,却都各自归整到位,想用什么随手就能拿到。
虽说山下也有他和霍凌的房间,但因住的时候不多,总归还是少了几分人气。
霍凌从未想到过这一点,听颜祺说罢,他意识到一件事。
山下的霍家对他自己和对颜祺而言是不一样的,霍峰是他的亲大哥,两兄弟打断骨头连着筋,而颜祺到底是嫁来的夫郎,哥嫂虽是亲人,终究比不上夫夫之间亲切。
下山在霍凌眼里,只是回了另一个家,对颜祺而言,大概更像是借住在哥嫂家。
“好。”
他想通之后,很快答应下来。
与此同时也生出另一个想法——
日后他也应该在山下修个独门独户的小院,且不说哥嫂家将要添丁,就说现下那一间屋,等他和颜祺有了孩子,同样是住不下了。
位置不需太远,他们家的宅院起得晚,旁边尚有空地,到时就盖在哥嫂隔壁,中间共用一堵墙,墙上开一道门,关上门后互不打扰,开门时还能做一大家子相处。
他越想越觉得有理,只是盖房子不便宜,伐木、买瓦、添置家私……一通下来要大几十两。
怕小哥儿因此生出烦忧,霍凌暂未把自己的想法同他讲明,打算下山后先和大哥通通气,再去找村长打听下盖屋的地皮现下是个什么价钱。
雪落大半日,清晨刚扫过的院子再度覆上一层白。
霍凌带着大个儿回家,手里提了五只榛鸡。
“雪天打猎容易,在雪地里毛色显眼,看见后用弹弓一打一个准。”
烧水烫毛,一共做了三只,一半人吃,一半狗吃,剩下两只埋在雪里,下山时带着,正好再炖锅鸡汤喝。
另外做了个白菜炖粉条,可惜没有猪肉能放进去,不然会更香。
这顿吃罢,颜祺前天蒸的一锅馒头也正好吃完了,明天下山要埋头赶路,两人商量着不带干粮,到家再吃热乎的。
——
五十斤松子、五十斤核桃、二十斤榛子、二十斤板栗、一百多只晒干的林蛙……
还有两只冻成冰棍的榛鸡、两条直挺挺的大岛子鱼。
这便是入冬下雪的好处,鲜肉鲜鱼上冻后连着几个月都不会化,带上带下的容易许多,再也不必担心坏掉。
两人穿上厚衣裳,在鞋子外面裹上毛皮,用绳子扎紧,缠上几圈,既可以确保兽皮不掉,也可以防止滑倒。
光在屋里穿戴这一身,就能把人忙出一脑门子的汗。
而当走到院子里时,那点热气登时就散了,张开嘴时呼出的白气和山间的白雪一个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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