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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识字,也知晓红豆的意味。
“你何时绣的,我从没见你做这活计。”
他不掩喜欢,问颜祺道。
“每天做一点,我许久不绣花,绣的慢不说,细看也不怎么好,你别嫌弃。”
霍凌听出一点弦外之音,推测小哥儿应当是有意趁自己不在家时绣花,心头欢喜愈浓。
“哪里会嫌弃,我从未见过这么精致的荷包。”
他仔仔细细看过几遍,重新压回枕头下。
“等这次下山,我就带上,平日进山就不带了。”
行走在外,东西掉在大路上尚还好找,掉在山里的什么沟沟壑壑中,可就万分难寻回来。
颜祺搓了搓耳垂,说了句“我去把院子里晾的衣裳收了”就想走,反被霍凌拽住了衣裳。
他因而一下子坐回炕沿上,汉子侵身而来,两人之间的距离倏忽之间变得好近。
药酒的气味随之弥漫,颜祺抬手,掌心恰好触及霍凌未曾着衣的胸膛。
这是第一次,在自己衣冠齐整的时候被舌尖撬开唇齿,他整个人都屏住了呼吸,感受到自己的腰身一点点不受控制地软下去。
被遗忘在院子里的大个儿叫了两声,见没人出门陪它玩球,“嗷呜”一声跑去了后院,两爪并用开始刨埋在那里的肉骨头。
……
下山前一日,霍凌和颜祺一起进山采刺嫩芽。
除此之外霍凌还装了弹弓,上回进山光顾着采野菜,走的那条路也没见着榛鸡,即飞龙的踪迹,后续几天倒是遇见了,前后打了两只回来都没养活,怕到下山时不新鲜,便自家烧了汤吃。
过去他没有专门卖过野物,弹弓的准头倒是不错,只力道收不住,都是奔着打死带回去直接吃肉去的。
要是这回得了飞龙卖予侯力,往后指不定还有类似的生意,霍凌打定主意多练练弹弓本事。
上回寻见的刺嫩芽树,已比初见时茂盛许多,两人小心着去摘上面的绿芽,遇见根茎很是肥厚的,就用小刀在根子上割一刀,免得掐下来不是整个的,到时就卖不了钱,只能留着吃。
“特地留了两个鸡蛋,就等今天回去做个刺嫩芽吃。”
颜祺听霍凌说当地都是用鸡蛋配刺嫩芽,城里食肆还有专门的菜,是将这野菜芽子裹着鸡蛋油炸。
油炸费的油多,他们这等人家,不到过年是断不舍得做炸菜的,能炒个鸡蛋就已不差。
说完没多久,小哥儿就让一棵嫩芽扎了一下。
他飞快缩回手,对着光看了看,霍凌见此,也赶紧替他检查。
“刺没进去,不碍事。”
他搓搓夫郎的指头肚,见小哥儿蹙起眉头道:“忘了你说的刺嫩芽分公母的事了,一时没留意。”
公的刺嫩芽不止树枝带刺,菜芽本身也带刺,吃起来有些扎舌头,但不是不能吃,只是价钱便宜,母的能卖到二十文一斤,公的就只值十文。
霍凌把匕首给了颜祺,他自己皮糙肉厚,不怕扎。
“你用刀割,揪着顶上的叶子就不怕被扎。”
颜祺试了试,发现匕首也算顺手,便专心致志地割起矮处的刺嫩芽,高的那些无论公母都只能留给霍凌,他踮着脚也够不着。
采完上次发现的几棵,霍凌又带着颜祺涉溪而过,去找寻其它刺嫩芽树。
在山中水路是认路的关键,只要记得溪水走向,就能间接记得好些地方的方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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