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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速度很快,换了新衣裳的葱生高高兴兴地在屋子跑了两圈,夹袄是浅蓝色,襟口滚着一道灰兔毛,衬的他唇红齿白,还有一件外罩的湖蓝斗篷,缝着风帽,裹上身可以将他从头到脚笼的严严实实,又厚又暖。
他兀自高兴,沈珏却在一旁略微皱眉,他从来衣食富足,打小便是花团锦簇的娇养长大,后来学了术法,更是随着伊墨行走几百年,那老妖蛇非最好不用的毛病耳濡目染下,即便是他自己身上化成的黑袍,也是不显山不露水的织纹细腻,是人间最灵巧的织女,也达不到的千百次辟线成丝的手艺。
普通百姓用的衣料再好,他都能看出许多不足来,况且只是小镇上买来的成衣,他怎么看都是粗陋的无法上身,于是便记下了,抽空独自去一趟京城,给葱生多置办几件衣物。
他们俩倒是一个长辈疼爱,一个晚辈可爱,各自融洽。
只有苏栗在一旁看他们,莫名觉得自己没认个祖宗实在吃亏,毕竟扒着师门往上数,沈珏也确实算得上自己师脉上的祖宗,然而少年人脸皮薄,他一直唤人家沈公子,冷不丁上去认祖宗,着实有些丢人。
情绪低落地回了自己房间,却看见桌上摆着一个粗布包裹,他的眼睛亮了亮,跑过去将包裹解开,里面是同沈杞一样的夹袄和斗篷,只是身量更大些,接近成人。他抓着衣裳就忍不住嘿嘿傻笑起来,也不嫌弃衣料粗硬,三两下换上新衣,披着斗篷就往隔壁屋里窜,喊道:“沈杞,我们穿一样的出去玩啊。”
“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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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珏瞅着这打扮的一模一样的两个半大小孩,陡然升出一种“当爹任重道远”的心情。
只好道:“斗篷太厚,过些日子再上身,夹袄出门刚合适。”
他说的有道理,两个少年互相看了看,却从对方眼里看到了一拍即合的不讲理。
两个存心想要炫耀一模一样衣裳的小孩子,在深秋灿烂暖阳里裹着冬日的大斗篷,牵着手跌跌绊绊的跨过门槛,冲下楼梯,蹦到了客栈外面。
沈珏:“……”
他默默收拾好乱糟糟的衣服,关好房门,又去隔壁屋将苏栗同样乱糟糟的衣裳叠好,关好房门,将两把钥匙收起,下了楼。
萧萧落叶的街头,他不远不近的跟在两个孩子身后,保持着一个不打扰他们玩闹,也让他们一回头就能看到自己的距离。
像是当年街头嬉闹的自己,和身后不远不近跟随的长辈。
看他们一路走一路笑,苏栗一手牵着葱生,一手握着自己那个装满铜钱的钱袋,遇到好吃的便停下来,两人一人一份,不多时就连吃带拿,花出去十几个铜板。
燕来镇本身不大,却是附近十里八乡唯一的一座城镇,今日恰好有集,街上便停了许多小贩,担着自家织的粗布或自家做的吃食,摆的热热闹闹。
苏栗贪嘴,葱生贪玩。
两个人手拉着手,倒是互相不嫌弃,一路走走停停地逛着,也没个目标,走到哪算哪。
日头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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