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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赶,我马上赶!”
第104章 五周目(十二)
主楼宴会厅
科莱恩正在和格里芬女爵闲聊。
女爵在贵族爵位里属于靠后的那列,在大部分国家,并不受到重视。但法赤和其他国家不一样。
法赤国是一座巨大的地下王国,靠出口魔药和炼金术为业,王室式微,商人在国内地位颇高,有左右政务的话语权;而同时经营魔药产业和赞助并培养巫师的格里芬,是法赤国内首屈一指的家族。
想和格里芬家族的话事人套近乎的人,在各种场合都不在少数。毕竟,从她的指缝漏一点沙子,落在他们头顶,就是沉甸甸的黄金。
想要和她搭话,可没那么容易。
不过,科莱恩除了是莫里斯教授的学生,而格里芬女爵是莫里斯格里芬的生母这一层关系;
还有一层,科莱恩的父母拥有格里芬家族在原森王都的魔药经营最高代理权,除了军队事务,还承包了一系列的魔药售卖。
格里芬家族地位特殊,科莱恩的家人也十分懂投机之道。
他们三分之一的收入上缴王室,三分之一交给王储和军队,剩下的才留给自己。饶是如此,财富仍然可观到可怖的地步。
这也是西奥多留着他的原因之一。
代理经营的科莱恩家都这样,更别说格里芬家族本身了。
比起原森和中央国的那些老派贵族,格里芬女爵的礼仪要散漫得多,当着众人的面就接过侍者递来的烟枪,开始吞云吐雾,说话也并不客气,“…上次见你,你还是个孩子。”
女爵把烟杆放到裙边,比了下膝盖的高度。
科莱恩有些惊讶:“您还记得我?”
女爵:“我记得你的父母。”
那是一对精明能干的夫妇,不管是作风还是能力,都不像军人出身,反而像长期混迹于市场的生意人。
科莱恩听出女爵没有贬低的意思,笑了笑,“我父母也很挂念您,您今年没去原森,他们还到处打听呢。”
“今年事情有点多。”
女爵抽了口烟,似乎在想事,停顿了会儿,“有点太多了。”
科莱恩也没打断,安静地等着。
女爵说的事,他其实从父母那里听到了点。
没什么复杂的,就是贵族人家常见的那些,外面养的情夫和那个情夫的孩子,跟家里的丈夫,孩子们为了争夺家产闹起来了。
女爵有不少情夫。
她年轻时是格里芬家的长女,继承家族后,为自己挑选了一位合适的丈夫,生了五个孩子。
三个女儿,两个儿子。
比约卡大陆上大部分国家的贵族,都是长子继承制。
要是家中不富裕,无法提供宽裕的生活,其余孩子,都会在成年后,被继承家主的长子撵出庄园。
从小培养当骑士,投靠圣教,从军,考入学院当巫师,嫁给单身的贵族女性,或者干脆流浪,变成行吟诗人和勇士……就是他们的命运。
格里芬家族曾经是贫穷的末流贵族,靠长女贩卖珍稀魔药而发家,那以后,便转换成严格的长女继承。
女爵第一个孩子是莫里斯,第二个才是女儿,由于第一个孩子不是女儿,这代继承人落到了次女头上。
格里芬只会培养家主,其余的孩子都丢去寄宿制学院托管。
除了次女以外,其余后代都要在成年后离家,以免干扰家主的生活。
到了女爵这边,情况出了点变化。
倒不是她更改了继承人,而是她其中一位,宠了二十年的鼠族情夫的两个子女考上了图兰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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