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分卷阅读66(2 / 2)

加入书签

她低着头,不觉得出息是比菌子重要的东西。

她觉得自己是这样认为的。

二十岁那一年,她在六人寝的宿舍里看电视剧,意大利人拍的,演员的名字念都念不顺。她听过别人说她装。她在心里叹气,如果她真的够装,至少上学时懂得装努力,也不会和她们一样来家门口上这个连上床下桌都没有的破大学了。

剧播到尾声,她把同时喝完的AD钙奶扔进桌子底下的垃圾桶,那里面的垃圾已经堆了个尖,有零食包装袋被挤出来,“啪”地掉到地面上。

路之苹摘掉耳机,一边慢慢地把垃圾袋拎出来打结,一边懒洋洋地问:“有谁要带垃圾吗?”

一分钟后,她两手沉甸甸地下了楼。

扔完垃圾,她去取快递,掏出手机刷了刷社交软件,意外地看见自己的消息栏有红点。点开来之后,她盯着“恭喜中奖”四个字愣了半天。

不是吧,她人生前二十年可是连“再来一瓶”的瓶盖都没见过。路之苹站在驿站前品味了一下这一瞬间的愉悦,一边回忆着最近转发了哪些抽奖活动,一边接着往下看。

“北欧四国往返机票……”

“啪!”

路之苹拎着的快递盒掉到了地上,尘土飞扬。

她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向导员请的假,怎么一个人去办的签证,怎么坐上的飞机。她从前去过最远的地方就是昆明,在初中毕业的暑假。

路之苹学习不好,英语当然也不好。她甚至更擅长手语,因为隔壁家的姐姐耳朵听不见。遇到态度比较好的工作人员,她就拿翻译器和磕磕绊绊的英语慢慢倒腾,遇到看上去不那么耐烦的,她就一句话都不说,简单的话打手语,复杂句子用键盘,这时候还可能会有心善的国人来帮她沟通。

人类是很古怪的生物,当来到一个陌生的地域,就好像重建了一个陌生的自己。

路之苹没有做过攻略,也不想做攻略,第一站定在奥斯陆是因为这是她唯一印象深刻的地名,又或者是因为命运的牵引。

她带的行李很少,其中有一支指星笔,大多数时候人们叫它激光笔。

这支指星笔陪她很久,但直到来到奥斯陆的这天晚上她才感受到它不同寻常的意义,那一束绿色的光柱在云南指向哪,在奥斯陆依然指向哪。握着它,路之苹才不至于全然忘记自己。

在讲完锈橙色的火星后,她看见一个女人向她走过来。她穿着咖色的大衣,长卷发像夜空里的云,眉毛粗黑,嘴唇艳红,步子迈得宽而干脆。路之苹妄加揣测,她的灵魂会是火星的颜色。

徐佳莹有句歌词是“假装不怕,笑得暴力”,路之苹一直没懂“笑得暴力”是怎么个笑法,但女人在她面前蹲下,看着她的眼睛笑的时候,路之苹就觉得自己在面临一场暴力。

“你的声音很美,”她说,“像冰川裂开的声音。你听过吗?”

路之苹摇摇头,心想这明明是晚八点车载电台主持人的声音,她学得很像。

“我叫蒋艳辉,”女人接着说,“‘艳丽’的‘艳’,‘光辉’的‘辉’。”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