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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连刀尖刮在骨头上的声音都隐约可闻,令人牙酸。

没关系,戒指的痕迹留不下,他可以自己来。

若是结痂了,就再次挑开,重新染上血腥,他要连绵不绝的钝痛提醒自己,他是谢璇衣亲手处以极刑的罪人,他罪孽滔天,不可饶恕。

沈适忻脸颊上沾着几滴温热的液体,光线太暗,瞧不出是血或是眼泪。

他紧紧盯着从伤口处不断涌出的血,虔诚地将戒指穿回手指上。

伤口深可见骨,狰狞外翻的皮肉阻挡住了戒指的脱落。

他看着,皱了皱眉,身手擦掉戒面上蹭到的血渍,却永远擦不干净,曾经只是微微黯淡的戒指现在一片狼藉。

他的血竟然这么脏,怎么会这样。

这么脏,怎么行呢。

他发了会愣,把整只左手按进那只新送来的冷水碗里。

细细密密的痛像蚂蚁在啃食着伤口,一点点吮吸掉最后的生气,沈适忻却觉得无比宽慰。

手从碗里抬起,淋漓带着水滴,他努力抬起手,镣铐脆响。

在微弱的天窗光线里,戒指上挂着浅粉色的水滴,伤口可怖,深可见骨,竟然和戒指是相似的颜色。

就似是把那一份情愫尽数熨帖进骨头里,再也拆不走了。

沈适忻唇角的笑意浓烈不少,本就病态的俊秀面容格外惊心动魄。

竟然连眼角小痣,都要在恍惚中误认作溅上的鲜血。

原来戒痕这么好得到,只要一直暴露着骨头的模样,他就能一直看到了。

这下戒指也不会再掉了,他也有自己的戒痕了,他会永远留下它,当做一份纪念留下。

他会惩罚自己,一辈子有愧于谢璇衣,一辈子心甘情愿地当一个耻辱柱上的囚徒。

终死不得再有回首。

第36章

下淮南的流民队伍庞大,一行人稀稀拉拉行了多日,跋山涉水。

路上有许多病倒的人、饿死的人,零零散散,最后异化成了一片蚂蚁大小的黑点,在眼底留下一个并不鲜艳的影子,便匆匆逝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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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璇衣跟在人群里,裹紧打了补丁的素麻衣,抬头看去。

官鹤的鸟不远不近地盘旋在天上。

而官鹤一身官服,饰以简单易容,端坐在马车中,眉眼冷肃,倒真有几分高官做派。

他看向窗外光秃秃的树枝,一点绿意也无。

由他穿着官服,坐自己的马车,这是谢璇衣的安排,官鹤心存疑惑,却也没有反抗。

因而也并不知道谢璇衣正在流民堆里受苦。

马车的速度远远快过步行,官鹤抵达淮南,没瞧见谢璇衣,便先找了家客栈休息。

谢璇衣则不紧不慢,平日里有人搭讪试探,便装出一副怆然无助的模样,嗫嚅着说不出几句话来,渐渐地,也就没什么人再有同他搭话的心思了。

绝大多数时候,这支来路不正的队伍都是沉默的,偶尔会有草鞋鞋底擦在石头上的沙沙声,会有孩童被捂住的啼哭声,也有人倒地的沉闷响声。

他只是看着,连那位曾经帮过的大娘也不怎么搭理。

是,他是能从系统空间里换出足够的食物,请这些饥民吃一顿饱饭,可之后呢?

所以一开始,就最好什么都不表现。

临近城门时,谢璇衣慢慢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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