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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又瞧见垂头拱手站在他身后的知柳,冷嗤一声。
“不愿意与我做妾室,原来是死了姘头。装什么清高自持,想来是忘记那些摇尾乞怜当丧家之犬的日子了。”
一口气猛然冲上谢璇衣的胸腔,从鼻腔到肺里一片冰凉,喉咙里几乎翻涌着血腥气。
他猛然扯掉兜帽,第一次敢有对沈适忻怒目而视的胆魄。
一步一步,谢璇衣走到沈适忻面前,抬头紧紧盯着他:“沈公子,慎言。”
沈适忻居高临下地看着他,半晌才勾起唇角,不知是讥讽还是嘲弄。
“难怪穿得这么素。”
“想要俏,一身孝,改日便叫那几个丫头也穿素衣。”
在这种语境里,代指的对象便变得具体而特殊。
谢璇衣的手在衣袖里攥紧又泄力,蹂躏着袖口处的布料,掌心鲜艳的血痕层层叠叠,他已经快要到达忍耐的极限了。
就快了,没几天了,等到他完成了这个小世界的任务,他要好好活。
他再也不要接情感类的任务了。
沈适忻微微偏头,如愿看到对方服软、走开,甚至连一句重话都没舍得对他说。
狐朋狗友萧隽在马车里看完全程,才踩着飘飘浮浮的步子从他身后靠近,啧啧称奇。
“沈公子魅力犹殊啊,他竟然这都能忍住不骂你。”
沈适忻手里的折扇坠着金珠蝶贝,华贵非常,却被主人不甚在意得抛在空中转了两圈,珠坠哗啦啦作响。
“当然,他死心塌地得很,又实在低贱得很。若不是怕祖母怪罪,抬进来做男妾也甚是有趣。”
萧隽笑嘻嘻和他打趣一阵,左右不过“谢璇衣不配”“得趣人不少”云云,之后便前后脚进了钱府。
身后的小厮抬着大大小小的礼品,鱼贯而入。
谢璇衣的马车和沈适忻背道而驰。
马车里,帘子被马车飞驰带起来的风吹得群魔乱舞,无端让人心烦。
谢璇衣从腰间的小锦袋里取出那枚玉,那种几乎泛着恶心的痛觉又在作祟,让他几乎有将它丢出窗外的冲动。
几番冷静,谢璇衣最终没下得去手。
他摩挲着玉,在正午的阳光下照了照,他前些日子忙里偷闲,靠系统恶补玉雕审美,已经简单雕出些雏形。在阳光下一照,纹理细腻,温润漂亮。
可翻到背面的时候,玉上却有一道不深不浅的裂痕。
裂痕并不影响整块玉的构造,却足够显眼,足够让人心痒作祟。
就像……一根倒刺,一丝木屑刺进皮肉里,小,却难以忽视,像是某些隐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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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简来府上的时候,爹娘便只认钱,全然不在意女儿的死活,对她来说,谢璇衣便是能托付的人。
按谢璇衣的规矩,他不喜欢古代的停灵,只出钱置办了棺椁,寻好西山迎风一面山清水秀之处,两日便将人葬了。
这里的水汽更丰盈,想来落雪也会比别处早,他想,阿简会喜欢的。
其余的衣裳和小丫头的一缕头发,他则亲自收起烧尽,尽数洒在了流向北方的河里。
一切后顾之忧全部解决,松懈下来的时候,谢璇衣忽然想起上辈子看过的一句话。
生命的尽头并非死亡,而是忘记。
他忙前忙后的时候,谢父并不在乎他身边的丫鬟换成了谁,又或许根本不记得阿简的脸;孙淑娘为儿子的罪证焦头烂额,对他不过一点头,眼里的怨气几乎快要藏不下去;其他院里的侍女小厮麻木在日复一日的工作里,不在乎多谁少谁……
记得阿简的只有他们几人,却又像木雕刀削出来的一样,锋利尖锐,光影分明。
原来忘记一个人,又那么简单,又那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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