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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与鸿俊约法三章,不许他喝酒,不许他打赏,只要来了,饮料都记他账上。
“马上十二点了。”
某一夜,李景珑说“还在念书的小朋友要回去了”。
“今天周末!”鸿俊不高兴地说道,叼着吸管,喝着李景珑买单的无酒精饮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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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的就是你。”李景珑笑了起来,旁若无人地朝台下观众里的鸿俊道。
鸿俊很郁闷,却只好回家去。
但李景珑会把自己新写的歌发给他先听听,认真地听取他的意见。鸿俊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像个小粉丝般天天吹彩虹屁,“真好听啊!”“帅呆了!”等等。李景珑则总是哭笑不得,反问:“有这么好?”
“你就是最好的!”鸿俊每一次都认真地回答他。
两个仿佛永远不会有交集的人,就这样认识了,纠缠在一起后,简直难分难舍。
鸿俊被家里保护得很好,不大通人情世故,却也看得出来,李景珑的生活挺辛苦。
譬如说,他万年不变只买几身T恤长裤、运动服、休闲西装,唱歌穿它,逛街穿它,起居饮食都穿它,理由是方便搬家携带,身外之物,不用太在意。
鸿俊想给李景珑买衣服,穿什么都好看,李景珑肩宽腿长啊!
但李景珑对物质确实半点也不执着,生活极简化,鸿俊便知道不能冒犯他,他为自己展示了另一种全新的人生,去体验,去认认真真感受世间百态的人生态度。譬如说夜半无人的街道上,只有他俩独处时,李景珑会为鸿俊吹一会儿口琴;鸿俊放学后,李景珑也偶尔会来接他,带他去吃鸿俊养父重明严令禁止他碰的各种小吃……
偶尔傍晚,李景珑还会混进鸿俊的学校,陪他与班上同学打一会儿篮球,再带他去吃晚饭。
鸿俊很喜欢这样的生活,成为了李景珑的小粉丝,追了他一路。
去年冬天,认识了半年后,李景珑带着乐队去上海比赛,临走前没有告诉鸿俊确切地点,但鸿俊还是成功地追过来了,只因为他有个叫陆许的小学同学,也是这个乐队的粉丝,还是名超级黑客。
李景珑看见鸿俊坐在酒吧台下时,明显地愣了一愣,鸿俊在手机上给他发了条消息“我报备过!唱吧,你是最好的!”。
鸿俊那天穿一身西装,戴着墨镜,坐在第一排VIP位置上,陆许拿着灯牌,晃来晃去。
鸿俊摘下墨镜,笑着朝李景珑抛了个飞吻,红着脸低头,在微信上输入【我爱你】。但是想想,又把【我】删了,最后实在不好意思,把另外两个字也全删了。
那场比赛对李景珑来说很重要,他需要在比赛里拿到成绩,并找一位合适的经纪人签约。
但他忽然改变了主意,只因突然出现在生命里的这个高中生,不知为何,他们仿佛认识很久了。
某年某月某夜,他做过一个梦,梦里烽烟连天,战火席卷,叛军排山倒海,他带着万千兵马冲锋陷阵,冲向高台上的一名少年。
而初识那天,鸿俊的模样,仿佛与那个梦里的形象逐渐重合。
再后来他想起长恨歌,那不正像是他的梦么?
于是他决定给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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