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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霭转身拿了一副袖套给盛峣:“喏。”
盛峣低头接过。
出乎盛峣的意料,程霭不是那种五指不沾阳春水的人,相反,看他做饭是一种享受。刀工不赖,切出的土豆丝整齐划一。食材讲究,连姜都削了皮,切成厚薄均匀的小片。
反观自己,可能懒得放姜,要放也是一刀拍碎。
程霭的家里有精致美丽的瓷盘,大约有些人,天生就能把日子过得幸福。幸福大概是一种能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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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菜少量多样,最后上桌四菜一汤。
冒尖的珍珠米粒粒分明,雪白晶莹,冒着腾腾热气。盛峣将筷子握在手中,莫名很想举过头顶,说一句谢谢老板赐我食物。最后还是开口:“辛苦程总。”
“快试试。”快,快说好吃!程霭满脸期待地望着盛峣。
盛峣被盯得不自在,挑眉夹起一块三杯鸡放进嘴里。甜、咸、香、嫩、软,很下饭,盛峣抄了一大口米饭。
“怎么样?”程霭追问。
“程总,”盛峣咽下口中的食物,“你就是当厨子也会发财的。”
“那你以后常来。”
“……”
盛峣想起来大一开学刚来这座城市时吃的第一顿饭,是凉皮。在盛峣的认知中,凉皮这种东西就该是现切,现拌,自己能加料的。谁知,他收到一盒分装好的凉皮,和一袋像方便面料包一样的辣椒油。
没有面粉的香味,也没有辣椒油的香味,那像是一份空有其形的能量,它可以表现为其他各种形态。
当然,盛峣很快就接受了。这样的食物像极了人生,哈哈。
盛峣吃饭习惯了风卷残云,这顿饭却意外慢了下来。久违的饭香,久违的现炒的食物的香味。他觉得熟悉,却想不起来为什么熟悉。
直到所有的盘子都见底,盛峣意识到了为什么熟悉。妈妈也会做这么精致的饭。仿佛不管生活再怎么糟糕,好好吃饭就能假装拥有了好生活。
“程总,你为什么喜欢做饭呢?”盛峣问到。
程霭对光盘非常满意。他答:“我从很小的时候起,父母就经常不在身边。有时候路过一些老居民楼,厨房开窗,能一眼望到他们家里。饭点的时候,一家人忙里忙外,大人炒菜,小孩拿碗盛饭。油烟味能弥散好远,我觉得很好闻。”
盛峣脑中马上浮现出了那样的画面,他再熟悉不过,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修的房子,窗口是铁制的防盗网,对厨房的那面防盗网裹满了黑漆漆的油垢。妈妈就是在那样的环境里做饭。
盛峣:“我知道那个味道。”
程霭莞尔:“不知道你租过loft没有,那种房子的抽油烟机会反味,我后来专门买过一套,就为了饭点去闻别人家的饭香。”
“好变态”几个字差点没收住。盛峣干咳两声掩饰:“所以程总就自己制造饭香了。”
程霭点点头:“但是冷清,所以他们会陪我吃饭。”程霭指着贴墙而坐的玩偶们。
盛峣望过去,说:“他们陪你吃饭,好像更冷清了。”
“所以,”程霭忽然起身走了过来,“盛峣,谢谢你陪我吃饭。”
因为吧台和高脚凳的原因,站和坐的高度差并不大,盛峣不用很大动作也能直视程霭的眼睛。
他莫名觉得,那个眼神里在渴望一个拥抱。
程霭说谢谢自己,其实……自己也很渴望这样的晚餐吧。长久以来,他习惯忽略这种不会影响生存的小欲望。山珍海味或是粗茶淡饭,精心烹饪或是胡乱一炒。他假装不在意地画了等号。
怎么可能会是等号。
盛峣抿唇不语,缓缓离开高脚凳,站起来就离程霭很近了。
程霭没有后退,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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