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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陆清远一直都不矮,从小就长得比同龄人要快很多,使得他高中毕业的时候就已经是一米八五的大高个了,有时候蹲在那儿,陆文渊觉得阳光照在他茸茸的头发上,勾勒出金色的描边,让他像一只毛茸茸的边牧犬。
陆文渊还给棉花糖也买了毛线,准备给它织一件漂亮的小衣服。
这些年网购日渐盛行,大街上以前开得跟蘑菇一样多的服装店都变成了奶茶店。
不过陆文渊还是很喜欢亲手做这些,他这两年里把时间划分的很开,一部分留给工作,剩下的所有都是留给家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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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头依然有他腌的咸菜,他会在秋末就把买来的大青菜叶扒开逐棵洗干净,在缸里码放实,一层层撒上盐,到开春了这些菜还都是嫩白的。
因为陈安楠和陆清远都很喜欢喝腌菜排骨汤。
大学空闲时间多,陆清远到家的时候,看见陆文渊正坐在沙发上,低着头,手上飞快的捣着针,面前的电视机在喧嚣的播放电视剧。
细微的啪嗒声混在情绪激昂的台词里,微乎其微,陆清远坐下来,看那一球毛线不断地滚动。
他刚要把长针拿起来看,就被陆文渊啪地下拍开手了:“动乱了不好整理,没事做就去帮我倒杯水来。”
“……”陆清远起身去倒水,回来的时候,他看见陆文渊正在把这件小毛衣拎起来,正反调过来看了好多遍,天蓝色的毛线,是陈安楠的那件。
陆文渊对他招手:“来,帮爸看看,还差这个小狗刺绣贴,你觉着放哪里合适?”
陆清远把水杯放下,想了想,指着一处说:“这里吧。”
陆文渊把刺绣贴拿起来比较了下,说:“不合适。”
“那这里?”陆清远又指了一处觉得还不错的位置。
陆文渊毫不容情的批判他:“直男审美。”
陆清远:“……”
父子俩在家里研究了半天也没决定好这刺绣贴到底缝在哪里,陈安楠晚上到家,连书包都不脱,就先摸到房间里拿小零食出来吃。
刚咬上一口薯片,就听见叔叔在外头说:“大功告成!快,崽崽,出来试试这件毛衣合不合适!”
陈安楠惊呼一声,放下零食赶紧跑出去。
这毛衣织得相当漂亮,叔叔的手很巧,陈安楠一直都知道,这毛衣上花样细密繁复,还用奶白色的线做了间色,套在身上稍大些,能给手都遮上,因为陆文渊觉得小孩还会再长长个子。
陈安楠穿着毛衣前前后后在镜子面前转了好几圈,怎么看怎么满意,都舍不得脱。
他高兴地跟猴儿似的挂在叔叔身上,一跳一跳地,陆文渊被他勾着脖子,呛出几声笑,调侃:“老了老了,都抱不动了。”
陈安楠不喜欢叔叔说这个,他把叔叔的手放在自己的脑袋上,说:“是我长大啦。”
陆文渊笑着揉揉他的发顶:“啊,咱们小崽现在也是一米七五的崽了。”
陆清远瞟了一眼,说:“等以后量身高不穿厚底鞋再说这句话吧。”
“……”陈安楠噘嘴。
陆文渊愣了下,旋即大笑起来,觉得真有意思。在他眼里,这俩个小孩好像永远都是小时候的模样,那会儿明明跟萝卜头似的,但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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