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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齿轻轻磨了下:“那就包起来吧。”

老板乐滋滋地给了他两个塑料袋,把印着收款码的纸张取下来,生怕时栩扫不上。

付完款,时栩提着塑料袋,不敢再在任何一家摊贩前驻足。

走到一条街的末尾,他松了口气,开始胡说八道:“有时候比起奢侈品,反而是有设计感的东西更讨我欢心,就算有钱,买贵的也不如买喜欢的。”

“……”席相煜腹诽,真有意思,你自己说出来相信吗?

“你伸手。”

时栩说着,一只手握住了席相煜的手腕,低着头给他戴手链,神情专注得像是在做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席相煜肤白,拉琴的手也生得好看,手腕处有骨骼分明的美感,戴上手链并不突兀,反而在气质上增添了一份柔和。

时栩一瞬间又觉得这钱花得相当值了,指尖掂着他的掌心,歪着脑袋欣赏:“很适合你。”

他把外套的袖子卷起来,露出五指和小臂:“你也给我戴上。”

他的皮肤很薄,底下的血管清晰可见,感觉上掐一把就能迅速变红。席相煜用手链迅速圈住他的手腕:“好了。”

“也很适合我。”时栩自个儿说了,追问席相煜,“对不对?”

席相煜“嗯”了一声,很轻,但时栩听见了,笑得灿烂,把手张开,在席相煜眼前晃了晃,手链上的珠子随着他的动作而摇曳,明明没有声音,席相煜却好似听见了叮当响。

这次会错意的是席相煜,他以为时栩想要牵手。

两个男人公开牵手比私下接吻承担的情感更重,和性与激情无关,牵手象征着支持与陪伴。

席相煜想,时栩还挺贪心。

就听时栩问道:“你仔细看看,我是不是也适合弹琴啊拉琴什么的?”

在夸赞自己这方面,时栩从不吝啬言语:“我的手指修长,关节柔软,以前住我家附近的阿姨啊都夸我的手长得好,应该去学音乐。”

“……”席相煜抿嘴,没想到又是他自作多情了,“那怎么不去学?”

这句话问得太轻松和简单了,学音乐的费用不是一个经济较为困难的家庭能够给得出来的,以前每有阿姨夸他,林芷之都会自责没能给他提供优越的家庭条件,时栩倒觉得无所谓,世上哪有那么多天才,想要出人头地得付出千辛万苦,他不如快快乐乐地过好当下。

时栩笑嘻嘻地开玩笑:“我要是学了,那我就没时间干造型师的活了,时尚界失去我也是重大的损失呀。”

席相煜无言以对。

“我现在做造型师也做得很好嘛,去了很多大场合见了很多明星。”时栩想到席相煜也是家境贫寒,还鼓励道,“加油,你也可以!”

可以凭借自己的努力在澜城立足。

席相煜觉得时栩这鸡汤喂得莫名其妙的,有意曲解:“……我也可以做造型师?”

时栩的目光在他身上扫视:“你不行。”

席相煜:“?”

席相煜的衣品还不错,加上他个高腿长,是天生的衣架子,大部分衣服上他身都能发挥出百分之两百的效果,不过通常都穿得随意,没什么搭配可言。

席相煜压根不在意穿搭,他觉得在这上面花时间是浪费,但“不行”这两个字,怎么听怎么刺耳:“我怎么就不行?”

“以后我俩要在一起了,我做你的造型师呀,保证把你打扮得帅绝人寰!你嘛……”时栩短暂地卖了个关子。

席相煜:“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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