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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比赛的输赢哪里有一个有天赋的年轻球员的未来重要。

这个道理多明尼克知道,但看到输球就是不舒服!

多明尼克哼唧一声,趴在前面的椅背上犟着不说话,剪短的头发丝朝天竖起,和他的脾气一样倔强。

就是喜欢赢,就是讨厌输,就是想要每一次比赛90分钟他都能在绿茵场上奔跑。

弗格森揉了揉他的短毛,小孩子成长的速度飞快,就连头发都长得很快,都不怎么扎手了。

感受到脑袋上的温热,他从小冰块变成小软糖,下意识的朝弗格森绽开一个甜蜜蜜的笑。

青年长得漂亮,声音好听,在面对亲近信任的人时普普通通的说话听上去都像是在撒娇。

多明尼克说道:“我知道您是为了我好,但我真的好想比赛啊!”

他从很小很小的时候就爱上了曼联,又在十岁时加入曼联,十四岁时开始为了曼联而战,去年终于升上一线队,可以穿一线队的曼联球衣。

穿着红色球衣,阻拦对手的进攻,为曼联赢得胜利,是他从小就渴望的无上荣耀。

弗格森冷哼一声:“知道我是为了你好就给老子闭嘴。”

他看上去难道是什么会哄孩子的慈祥老爷爷吗?做梦!

多明尼克嘟了嘟嘴,安静的靠在椅子上,没过多久竟然随着颠簸的车子睡着了。

弗格森看了一眼只穿着短袖球衣的多明尼克,前后左右看了一眼,目光和正在哈哈大笑着不知道说什么的弗莱彻对上。

后者立马安静如鸡。

弗格森:“把你的外套递给我,如果你不用的话。”

弗莱彻立马把自己的外套递过去,看着弗格森堪称宠溺的把外套披在多明尼克身上,甚至还调整了一下把衣领掖在多明尼克的肩膀后面。

弗莱彻不想说自己嫉妒了,但这是事实。

因为贝克汉姆转会皇马,弗莱彻这个赛季打的都是右前卫,但他自己都清楚他表现的并不好。

但他能感受到弗格森对他的器重,不停的给他机会,让他可以在比赛中成长。

但器重和爱重,是不一样的……

弗莱彻看了眼窝在椅子里睡得正香显得整个人都柔软可爱的多明尼克,又觉得这一切都是合理的。

长相什么的不说,这东西对他们踢球的人来说也没有那么重要。重要的是多明尼克在球场上的表现,实在是太棒了!

明明是一起升入一线队的,上半个赛季弗莱彻上场的时间还更多,但他无论是刚开始的表现和后来的进步都比不上多明尼克。

天赋这种东西,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没有办法的。

他又看了一眼睡着的多明尼克,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也一起从梯队慢慢踢上来,羡慕是有的,但嫉妒却没有。

甚至,他是很喜欢多明尼克的。

一个天赋好,长得好,脾气好,性格温柔(打架的时候除外),还会做小蛋糕的男孩是他的朋友,这是一件让人很开心的事情。

一起去酒吧夜店的时候更是十分拿得出手!

大巴到了训练基地,大家下车,多明尼克被弗莱彻喊醒,迷迷糊糊的套上身上的外套跟着下了车,又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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