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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响,他似乎迟钝的意识到什么,往边上移了两步。

下午六点多,小餐馆的生意正火热的时候,老板忙得脚不沾地,偶然瞥到外面的人,从后厨拿了个馒头出去,塞进他的手里,挥挥手背,“走走走!”

傻子微微低下头,扫了一眼手里白净松软的馒头,潜意识里似乎该说点什么,所以他张了张嘴,什么也没说。

刘老板转身进门,小餐馆传出几声调笑:“哪来的流浪汉,有手有脚,长得比我都高,还出来要饭。”

“这不是咱们刘老板心善嘛,怪不得生意那么好。”

“都没看出来?那是个傻子!”刘老板哀叹一声:“长得倒是真标志。”

不仅如此,还穷讲究,一个流浪汉,吃了上顿没下顿,扔地上的馒头人家还不捡,每次刘老板还得亲手塞到他手里。

没有少爷命,倒有少爷病。

其他人哈哈大笑,显然都没在意老板的话,毕竟谁闲着没事会去观察一个流浪汉呢。

傻子继续朝前走,这次停在一家小卖部,叫百味超市,老板娘是个热情会来事的人,和谁都能打出一片,大家都客气的叫她一声荣姐。

荣姐正端着碗吃饭,看到傻子过来,难得露出为难的表情,“祖宗啊,我这也不是饭店,你隔三差五的过来,我也养活不起啊。”

她是个普通人,这大半个月以来,隔三差五施舍一碗饭,就已经算负担,她家那口子早就有意见了,两个人还因此吵了一架。

这会儿说出赶人的话,少年似乎意识到自己被拒绝,那双形状漂亮的眸子缓缓睁大,闪过一丝难为情的羞赧,没有再停留,倔强地迈出离开的步伐。

荣姐心里不好受,想想这几天她家那口子骂骂咧咧的脏话,到底没把人叫回来。

美少年前脚离开,后脚一辆自行车在百味门口停下。

陈复年单手握住把手,掏出一张纸币,嗓音低沉又冷淡,“荣姨,一袋笔芯。”

荣姐放下碗,从货架上找到笔芯递过去,顺着陈复年的视线,看到前面人的背影,抬了抬下巴,随口闲聊:“你知道前面的小伙子什么来历嘛。”

陈复年平静的否认:“不知道。”

荣姐感慨:“看着不像我们这的人……你说他怎么活下来的,要饭也能长那么高嘛?”

陈复年没接话,把笔芯装进口袋,半响,冷不丁扔出一句:“他不是天生的。”

荣姐啊了一声,有些惊奇的模样,反问道:“你怎么知道?”

陈复年沉默一会儿,“他后脑勺有血。”

陈复年点出荣姐大半个月都没注意到的事,她下意识看向少年离开的背影,挺拔又带着一丝孤寂,越走越远,最终化为墨绿色的小点。

事实上,后脑勺的血,只是陈复年敷衍荣姐的说辞。

而他得出结论的真正原因,是一个多月前,陈复年见过傻子“正常”的样子。

平城坐落于北方,是一座偏远落后的小城镇,不同于电视剧里大城市迅速发展的繁华,这里像是八九十年代被遗弃的地界,处处可见上个时代的产物。

本是荒凉的小城镇,偏偏开宁街这一片建的拥挤,居民楼互相紧挨着,建筑破旧不说,随处的一个拐角,都可能是一个巷口,狭窄又逼仄。

陈复年见到“傻子”的起因非常简单。

发生在一处并不宽阔的窄巷,始于一次汽车和自行车的剐蹭,甚至算不上一起车祸。

毕竟陈复年没有受伤,被撞到之后,他撑在硌人的石子路上,自己站了起来。

唯一的矛盾点,在于陈复年的自行车后车架被撞歪,主驾驶下来的司机叫嚷着是陈复年突然减速,才导致他刹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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