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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诏太久没有跟叶临接触,此刻就像是多年回故乡,重探故地之心越发地强烈,势必要回访所有位置。
“艹,你,你小心点,别留下痕迹,会被发现的。”
“我........会的。”
其实对这种要求感到心里不满,但道德上确实不占理,只能听话。
楚诏看着怀里的叶临,忍不住会想,顾柘在过什么样的幸福生活呢,他竟然嫉妒。
明明叶临是个骗子,还是个情场高手,是他最为鄙夷的那类男生,但就是羡慕顾柘可以长时间地拥有叶临。
他肯定得病了!
楚诏得出这个结论,却不是要去医院看病,而是贪恋叶临的温香,试图饮鸩止渴。
被子出现了很多褶皱,全是抓出来的。
叶临慢慢地呼吸,注意到旁边的枕头,故意说道:“我和你说,顾柘三天前就是在你这个位置折磨我,害得我的膝盖都磨红了!”
听到这句话的瞬间就是慌张和羞愧,明明顾柘帮过他,不亚于救过他的命,不应该这样对叶临的。
可是几秒过后,又燃起了胜负欲。
楚诏想要攀比,把叶临抱起来,贴心地询问需求,势必要比顾柘温柔体贴。
叶临满意地靠着他的肩膀哼哼唧唧,非常享受这种伺候型的过程,感觉自己就像是无上的君王,所有人都得顺着他。
楚诏察觉到他满意,就会有成就感,变着法地提高技巧。
这就好比大型犬,平时乖巧听话,偶尔会发疯乱叫。优点大于缺点,还算能接受。
叶临默默地在心里给楚诏做了点评,打算把他排到沈邵的后面,位列第三,第一是顾嘉致。
第四是混蛋顾柘,倒数当然是梁文乐。
这样排名是客观合理的,顾嘉致主要是胜在默契高,彼此配合得很好,断层第一。
沈邵服务意识最强,技术过硬,完全可以第二。
楚诏太青涩了,有服务意识,凭借优越的硬件,也能第三。
顾柘经常性发疯,不知道服务,但技术厉害,所以第四。
梁文乐就不用提了,各方面都垃圾,当然倒数。
傍晚时分,夕阳将被子染成橙色,地面有成堆纸巾团,像是成熟烂掉的橘子。
叶临像只吃饱饭的猫,躺在楚诏的怀里休息,慵懒地打哈欠。
老实说,男同这种事情最开始无法接受,可是尝到快乐,就会习惯,甚至是痴迷。
今天被楚诏伺候好了,他的精神都得到了放松,如在云端,舒服死了。
上一次有这种感觉,都是沈邵还没生病的时候了,好遥远。
楚诏抱着叶临,胸膛被填满了,满足且幸福,不断地低头吻,享受惬意的时光。
叶临注意到对面的柜子,指着几件顾柘不爱穿的衣服:“顾柘要出差一周,你就在这里待个四五天吧。你们身高相当,刚好可以穿他的衣服。”
偷偷潜进公寓里,跟叶临欢好,本来就是在昧着良心做错事。现在还要穿上正主的衣服,过于恶劣了。
楚诏拒绝:“不要,我还是去外面买吧。”
叶临像是面对傻子:“这几天你不出门才安全呢,我又不能天天叫保镖买东西,那样很容易被发现的!反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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