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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司煜轻笑,没再逗她,转身朝着音响师打了个利落的响指。

随后下一秒,一首老歌的伴奏便出现。

前奏并不长,以电吉他的失真音效开场,仿佛瞬间将人拉回到那个九十年代。

台上,陈司煜就规规矩矩地坐在高脚凳上。

他今天穿了一身黑,allblack,黑色冲锋衣外套已经脱下放在一边,里面是一件黑色紧身高领毛衣。

这件衣服在网上被称为男人最好的医美,也被称为男人的战衣,许多人戏称这是男人最淫|荡的衣服,因为上身之后人夫感瞬间拉满,看起来特别性感。

男人修长的双腿被黑色修身牛仔裤包裹着,一双简单的黑色板鞋,又增添了几分少年感。

他今天的穿搭很简单,临出门前,还让冉雾评价来着,冉雾当时给出的评价是“拥有少年感的爹系男友。”

陈司煜对此很满意,抱着她在玄关亲了得有半小时,才放过她。

后来冉雾暗暗发誓,以后再也不夸他了,他会蹬鼻子上脸的。

此刻,陈司煜一条腿蹬着椅子横杠,另外一条腿自然垂放脚踩地面。

话筒在他手里,被他松松垮垮地握着,他撩起眼皮,目光穿透一切,最终锁定在角落的冉雾身上。

“你是我的情人,

像玫瑰花一样的女人,

用你那火火的嘴唇,

让我在午夜里无尽的销魂。”

歌词一出,冉雾再次羞红了脸。

她听过这首歌。

歌是老歌,节奏欢快,但被陈司煜唱出来,却带了几分色|情。

他唱歌的时候,习惯性地看着冉雾,目光幽深,像一个无形且巨大的漩涡,能把她吸进去。

“你是我的爱人,

像百合花一样的清纯,

用你那淡淡的体温,

抚平我心中那多情的伤痕。”

陈司煜继续唱,每唱一句歌词,眼神就又晦暗几分。

他身上多了一股不管不顾的洒脱,和糙汉男人身上特有的不修边幅。

“我梦中的情人,

忘不了甜蜜的香吻,

每一个动情的眼神,

都让我融化在你无边的温存。”

一曲唱完,冉雾也像是喝多了酒一般,刚刚陈司煜唱歌的时候,她实在受不住他那炽热的眼神,便假装低头喝酒。

不知不觉间,一大杯长岛冰茶居然全都被她喝完了。

这种酒虽然好入口,但后劲十足。

此刻,她晕乎乎地四处看,才发现舞台上空无一人,陈司煜不知道去哪了。

再一睁眼,店内瞬间漆黑一片。

身后传来阵阵脚步声。

冉雾蹙眉,站起身回头看。

陈司煜推着餐车,餐车上放着一个很漂亮的三层蛋糕,他缓缓朝着她走过来,蜡烛微弱的光照在他身上,显得温柔缱绻,和方才那个唱情歌的潇洒模样不同。

“生日快乐,雾雾。”

他将餐车推到她面前,侧身走向她,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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