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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赵明月传来的消息,就立即带人往豫州城来了。

赵明月交给她的任务是,夺取南门。

由于赵拙带了一大批人前往老鸦山举行誓师大会,豫州城的防守比平日要空虚一些。

此时又正当午时,毒辣辣的日头照下来,城门口的守军都没精打采的。

刚才那一声巨大的爆炸声响起,这些守军被震得身形一晃,才猛地醒过神来,“发生什么事了?”

城门外,等待接受守军盘查的商客和百姓也吓了一跳,感觉地面不住晃动,惊慌失措地四下观望起来。

城里也跟着发出恐慌的喊声,“不会是要地动了吧?”

安静地等待了一会,无事发生,众人才放下心来,入城的队伍继续往前移动。

很快,就轮到了朱大凤。

守城军士上下打量她,“你是干什么的?包裹里装的什么东西?拿出来检查!”

说着,伸手就要去拉朱大凤肩上挎着的包袱,朱大凤不着痕迹地闪身躲过,口里迭声道:“是,是,军爷,我马上拿给你看。”

军士正要发火,朱大凤已经把手伸进了包袱里,霍然从里面掏出来一把火枪。

看着黑漆漆的枪管,军士吓得抖了一下,“你、你要干嘛?”

朱大凤将火枪对准他的脑门,“不是你要看吗?我现在就让你看个够!”

砰的一声枪响,军士半边脑袋被轰掉了,整个人软泥一样倒在地上,像是裂开的西瓜,鲜红一片。

“杀人了!杀官了!”队列中的百姓吓得大叫,惊慌奔逃开。

“快把这人拿下!”其余守城的男兵当即拔出腰刀,朝朱大凤冲了过来。

“动手!”朱大凤一声令下,埋伏在人群中的土匪纷纷拔出火枪,对准了守城军士。

众枪齐发,十数名男兵倒地而亡。

旁边奔逃的百姓看到这情景,浑身僵硬,捂着耳朵蹲在地上瑟瑟发抖,这是什么武器,太恐怖了。

手下赞道:“这火器当真厉害!”

朱大凤也有些惊讶,太也顺利了,她低头看着手中的火枪,心中无比澎湃。

其实,火枪很早之前就发明出来了,不过一直没有被重视,也没有运用于到军队里。

除了它换弹慢的缺陷外,更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那些将军觉得,火枪是一种投机取巧的武器。

不管是弓箭,还是刀棍,都需要士兵训练很久才能发挥作用,但是火枪,随便喊个人来短暂训练几天,就能上战场了。

这让男性将军士兵们觉得,他们那么多年的训练都白费了,他们的英勇神力也都拿不出手了。

如果允许这种武器出现在军中,那他们的地位就会受到威胁,这简直无法容忍!

可对朱凤寨这些女人来说,简单易学的火枪就是神器,完全弥补她们和官府军队的差距。

曾经,朱大凤觉得她们这群女人没有出路。她们打不过那些男人,也打不过那群官兵,只能躲藏在深山老林里,跟他们打游击。

可现在,朱大凤发现想要赢其实很简单,只要这种武器掌握在女人手中,那她们就可以对男人实现绝对的碾压。

不过现在可不是思索这些的时候,很快,朱大凤便重新装好了铁弹,冲身后一挥手,众人迅速冲上城楼,巡哨兵看见她们,慌得转身就跑,被朱大凤拔出长刀,一刀砍翻在地。

接着,又是一阵枪声大作,火光闪动,城楼上一片哀嚎惨叫,守城的士兵一排接一排地倒了下去。

朱大凤迅速夺下了南门,放出响箭,通知其她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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