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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5 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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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章

王雪娇是真不知道那个报告应该怎么写,总不能是:

我,王雪娇,看见歹徒抓人质,就开枪把他打死了。

一行字结束。

她不是公安管理专业的科班毕业生,没学过公文应用文写作和秘书学。

然而……敢交那么一行字上去的话,刘智勇一定会把她打死吧,然后吊在市局的大厅里,还要在她的脖子上挂一块牌子:敷衍的下场。

王雪娇的大脑激烈思考,是去求杜志刚庇护她,还是求刘智勇放过她,亦或是求张英山帮她写?

是不是辞职快一点,不行,会被郑月珍打死。

王雪娇的脸皱成一团,就没有一个模板给她抄抄吗?难道她是这个世界上唯一一个没有持枪证、不用自己的枪、击毙了挟持人质歹徒的警察吗。

这都是一本书的世界了,就不要这么严谨了好不好哇!

哎,算了,可以理解,男频作者也不是谁都敢写用金属钠冒充银子这么神妙的操作,特别是这种现实主义题材,是真的有人会拿着2012年才立的法来指责1990年的人不合规。

神啊,救救我吧~

“我帮你写。”张英山的声音有如从九霄之上的仙宫传来的天籁,那是山间清澈的溪水,是丝路上悦耳的驼铃,是夏日进入空调间迎面吹来的第一缕微风,是冬天风雪中递来的滚热烤红薯。

王雪娇双眼满含着感激的泪水:“恩人!”

“没什么。”张英山低下头,给钢笔吸饱了墨水,铺开稿纸。

他先写今晚出警的报告,有这份报告做打底,后面的个人报告就好写了。

王雪娇坐在他身边,看他写字,他的字体秀润华美,正雅圆融,用人话来说,就是特别端正,像打印出来的,绝对不会因潦草而出现误读,不过,也没有任何自己的个性。

如果说字如其人,那么张英山这手字,算什么个性?

算了,还是别聊字如其人了,就她这个常年用电脑手机的人,写下来的字烂得连自己都不敢多看,可她是个好人。

很多人受不了被别人盯着看写文章,哪怕这文章最后是公开的,在写的时候,也不行。

张英山却好像并不在意这一点,他就这么从接警一直写到向歹徒提出换人质的要求。

“不用写歹徒要求你把衣服脱光吗?”王雪娇提问。

“那种事情不重要。”张英山垂着眼睫,手中钢笔在纸上“沙沙”作响,继续往下写。

张英山坦然被看,王雪娇先受不了了——韩帆在盯着她。

一米八几的大个子,伏趴在桌子上,清澈的眼神好像蕉太郎,还夹着声音:“娇姐,我好像,仿佛,似乎记得你说要给我们做好吃的?”

“你比我大那么多,叫我娇姐?”王雪娇无语。

韩帆蹦起来:“达者为先,姐,不是年龄,是尊称!娇姐在上,请受小弟一拜!!”

式证据。

总之,很麻烦。

她把手上能找着的现行法律条文都看了一遍,并没有找到相关条款。

严格排除非法证据的规定,是1996年提出的。

严禁使用非法手段收集证据是1998年规定的。

警察盘查规范是2008年发布的,

必须出示搜查证是2012年发布的。

王雪娇把条例一条一条的看完,只找到一条1988年的公约,那甚至是联合国的国际公约,而不是国内自己的法律条文。

公约的名字叫《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其中规定了:如经证实是因为受酷刑或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和待遇处罚而作的供词,不得在任何诉讼中援引为指控有关的人或其他人的证据。

也就是不让用大记忆恢复术。

其实,案子办的不扎实,BUG一大堆的事情不止发生在九十年代。

2024年的金华鹦鹉案也是相当奇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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