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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周末过去,他陪我去医院看望了我父亲。也许是治疗起了效果,父亲的脸色看上去比以前要稍微好一点,只不过仍然大部分时间都是昏睡的,这反倒让我松了一口气。

我不知道要和父亲说什么,我不知道还能和他说什么。那个口红印代替了别的一切,长久地刻在了我对他的记忆上。

但我确实也还记得,他周末会带我们一家去公园放风筝,周千澍一个风筝,我一个。玩累了的话,他就会去买饮料,并且他记得我和周千澍各自喜欢的口味。

他的错显而易见,可他并不是一无是处,然而或许是这样,我对他的厌恶就更深了。他为什么要出轨呢?他又为什么要病倒呢?他现在倒好,每天就睡觉,不需要醒过来面对各种各样的琐事,压力和负担都由别人扛着,他一身病痛却也一身轻松。

“你还好吗?”宋恒焉转头问我,看来我的精神面貌已经糟糕到必须要被人关怀一下了。“你脸色看起来不是很好。”

和宋恒焉结婚后的又一个转变,是他的话逐渐变多了,虽然和其他人相比还是少,可至少他不是一块戳一下出一声的木头了,慢慢有了正常人该有的样子。

“没事。”我不想把那些鸡毛蒜皮的家务事和他讲,“可能病房太闷了,有点喘不上气。”

宋恒焉也不追问。我想说的事情,他都会好好听,我不想说的事,他也不会刨根问底。聆听的耐心以及允许我自我消化的宽容,他一并给到我。他将温热的咖啡放在我掌心,观察我神色,确认我这会可以听得到他的话,而不是左耳进右耳出。

我需要放松,需要热闹,需要别的动静涌进大脑,把病房里的景象取代掉,这是宋恒焉观察我片刻后得出的结论。“要去兜风吗?”

兜风确实是放松心情的好方法,也有可能风把脑袋里乱七八糟的想法全吹走了。宋恒焉??把车停在一个超市旁,解开安全带下了车,又绕过来,替我打开车门。

我完全具备亲手打开车门的能力。但是宋恒焉从我的脸色看出来,我这会就是一个缺少零件的机器人,能动,只是反应迟钝。他动作很利索,用他的敏锐抵消了我的迟钝。他站在那,等我下车,背后是喧闹的超市,几个小孩高举泡泡机,大笑着跑过去。

第一次见到宋恒焉的时候,我没想到他还能有这么烟火气的一面。但就和他这样无所事事地逛着超市,我终于隐约体会到一点我们像是新婚夫夫的实感了。

有几个年轻女孩子一直望过来,我一开始以为她们认出了宋恒焉是谁,结果她们只是普通地搭讪。

宋恒焉等她们说完来意,才很简洁地告知她们,不好意思,我已婚了。

她们瞪大了眼睛,一齐望向我,我只能在她们亮晶晶的眼神里点点头,啊,是……他是我……我们结婚了。

我还以为她们会伤心呢。没想到她们欢天喜地蹦跶了几下,特别真诚地说,“你们俩看起来好般配啊,一定要长长久久啊!”

我还来不及回答,她们就又雀跃地跑开,期间说了几句什么,一群人又快乐地笑开。

那种无忧无虑很能感染人,我不由得也笑了。方才在医院里的沉重又复杂的情绪,好像都被这一个小插曲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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