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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7章 蛮夷?不好意思,不熟(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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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少峰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仅仅只是一袋胡椒,就让老登产生了“广阔海洋,大有可为”的心态。

关键是老登要下手搞海贸,可不仅仅只是搞一个登州榷场那麽简单。

说白了,登州榷场只是一个贸易场所,虽然本质上也是从乡贤士绅们的手里抢钱,但是能抢的那部分叫做“关税和商税”,其他环节的钱可没办法抢。

举个例子。

某江南士绅张三颇有家资,纠集一批乡间的无赖青皮之後跑到南洋占了一个岛,然後又掳掠了一些土人给他种植胡椒丶香味又或者其他香料。

问:这个操作有没有什麽问题?

答:在朝廷不想追究的前提下,张三的这个操作完全没问题。

因为张三带领一些乡亲出海打渔是不需要路引的,他们在海上迷路而漂流到某个无人小岛也只能说是天意。

至於说掳掠土人给他种植胡椒?

首先,土人没有大明户籍。

而在《大明律》中,无论是五刑丶十恶又或者是户律丶礼律丶兵律丶刑律,都没有规定掳掠土人的罪名,所以张三并没有触犯任何一条大明律。

其次,要状告张三的前提是有苦主。

且不说被掳掠的土人能不能活着跑来大明状告张三,就算能,也得有官老爷们愿意接下诉状才行。

土人跟大明百姓不一样。

别看官老爷们动不动就搞什麽放告日丶息讼日之类的玩儿法,但是大明律规定的很清楚,大明百姓可以去衙门告状,急眼了甚至可以把官老爷们捆到京城告御状。

虽然实际执行起来的效果肯定会大打折扣,官老爷们也从来不会真把几个泥腿子们放在心上,可是在洪武朝,老百姓是真可以捆官进京的,而且有实打实的例子。

更关键的是还有一个御史衙门在盯着官老爷们。

对於御史台那些人形喷子们而言,弹劾杨癫疯是为了完成规定内的任务,纠察百姓风纪也算是份内之责,都属於混日子的常规操作。

唯有能帮助老百姓扳倒贪官污吏,那才是光宗耀祖丶青史留名的正义之举。

不把弹劾奏本写出花儿来,都他娘的对不起这一身的才学!

至於蛮夷?

不好意思,不熟。

要不然你们去宁阳县或者登州府打听打听,据说那里有个杨青天能为你们做主?

所以。

只要朝廷没打算认真追究,那麽张三在海外搞香料种植就是完全合法的正常行为。

在此前提下,如果张三把大批香料运到登州榷场去出售,就只需要如实缴纳通关费用和商税即可。

其他的像是购买香料种子丶为土人苦力购买粮食等环节,榷场方面就没办法插手,自然也就没办法收钱。

推而广之,这麽玩儿就相当於朝廷只徵收了关税丶商税,那些士绅们也不过是破点儿小财,照样能够攫取到海量的利润。

在得罪朝廷被弄死和破点儿小财之间,士绅们很清楚该怎麽选。

也正是因为如此,朱皇帝下诏要搞均田制丶累进税制甚至要求废除奴籍而改为雇佣的时候,大明的乡贤士绅们才会捏着鼻子认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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