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第341章 为洗法衣重定律(1 / 2)

加入书签

第341章 为洗法衣重定律

在何考这样的程式设计师眼中,这就是个系统BUG而已。但对于逍盟而言,便是一起重大的泄密事件。

宗法堂的公告原文,包括各种文字的译稿,都群发给全体逍盟成员了,影响极为恶劣!

在最高议会上,梅林介绍了这次事件的调查结果以及采取的补救措施。

补救措施无非就是再发一个公告,通知前述内容只是内部测试,是宗法堂的虚假宣传丶企图诱骗逍盟弟子上当,大家千万不可相信丶立刻删除文件不可保留。

补救措施的效果究竟怎麽样,那就很难评估了。

毕竟有很多逍盟弟子此前连术门都没听说过,如今不仅了解到术门的存在以及历史渊源,还看到了术门宗法堂的公告内容。

尤其在宗法堂的公告中,也提到了逍盟的历史渊源,还有逍盟曾经以及正在针对术门做的很多事情,更有宗法堂提出的处理方案。

术门会严厉惩处逍盟的种种违规行为,但对于出身逍盟的术士,术门宗法堂并不认为他们就有原罪,只要其本人没有违规犯禁之举,术门也不会有任何责罚。

无论是逍盟术门弟子还是其他的江湖散修,只要突破了四阶修为,就可以接受洞天感召,回归术门接受二次传承……

太多人早已看见,说不定已经私下保存下来并互相传阅了。

至于追查工作,则进行得很顺利,结果已经出来了。

调查人员首先确定了这是个程序错误,将涉事文件识别为「公告」,从而导致了系统自动大规模群发。

甚至逍盟内部的信息录入人员也没犯什麽错误,因为他们不知道程序会这样运行。

那麽这就是系统开发人员的责任了?偏偏负责信息系统开发的,并不是逍盟内部人员。

像这样的信息管理系统,原则上需要由内部人员进行封闭式开发,术门宗法堂就是这麽做的。

可是逍盟不同,最高议会批出了大笔经费,首先在内部商讨了项目要求,然后将此项目交给当地的一家软体服务公司开发,自己只做甲方。

保密肯定是需要考虑的因素,在制定项目计划时,就有三重保障。

首先第一重保证,就是乙方那家软体公司,也是逍盟几位高层控股的,在资质审核上当然没问题。

其次还签订定了保密协议,乙方不会向外界泄露任何有关甲方的信息。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乙方开发的只是一个平台,然后交付给甲方使用。具体的信息录入以及管理工作,还是甲方自行负责,乙方不掌握相关的资料库内容。

但是在此次事件中,这三重保证都失效了,原因竟然是一个试运行阶段的程序BUG,这又是怎麽回事呢?

乙方那家软体公司,幕后控股老板虽是逍盟的几位高层,但具体干活的人包括管理层与逍盟可没什麽关系。

他们又将该项目拆分成很多子项,再将所谓非核心的子项外包出去了。这个缺陷,就是提供外包服务的丶恒竺国的一家软体公司搞出来的。

恒竺国那边有很多这样的软体开发公司,他们通常是接到项目后再去找人写程序,找的大多是当地已毕业或在校的学生,就是雇佣的临时工。

出了这个BUG之后,那个外包公司不认帐,或者说他们只愿意根据反馈进行修改,而不会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试运行测试阶段出BUG不是很正常吗?改就是了!

修改其实非常简单,但搞出那个BUG的程式设计师,已经干完活拿钱走人了,早就联系不到了……联系上也没什麽用,一个外国临时工,哪能背这麽大的锅?

调查与追究的结果,乙方公司已确认了问题所在,并承诺保证不会再有类似的错误。

经过评估,继续追究乙方公司以及外包人员的责任,其实意义已不大。至于内部人员的操作,并不是导致问题的主要原因,而且已经做出了相应的处罚。

今天要讨论的就是调查处理结果,以及对相关责任人的追究措施。假如按照东国传统,梅林无疑要负主要领导责任,但这里不是东国。

梅林只是向最高议会汇报了情况,并没有做个人的道歉,也没有主动要求接受处罚。因为那段有BUG的程序,确实不是她写的。

梅林介绍完毕之后,现场一度有些杂乱。

好几位元老提出了不同意见,其中最重要的,是大元老丶地师马达拉提出,梅林不应该继续负责该项目,还要对该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云云。

这时法布尔轻咳了几声,并以神念示意所有人暂且安静,然后才开口道:「关于此次事件,我也有一个议案,提请最高议会表决。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