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乱故事其二:丝绢案後续(1 / 2)
民乱故事其二:丝绢案后续
看到很多读者感兴趣,这里说一下丝绢案后续,
历史上的情节走向,在万历年之前,都与本书描写的一致。
大概就是嘉靖年间有人以「丝绢均摊五县」而上访,不过巡抚巡抚,到当事人,全都被徽州府拖死了也。
然后帅嘉谟在隆庆四年开始到巡抚衙门上访,海瑞批覆之后十五天就被调走了。
再之后帅嘉谟到南京上访,先是找了一个姓宋的御史,得到了都察院的支持,批覆为「均税」,南京户部模棱两可,让徽州府彻查,给个方案。
遗憾的是帅嘉谟回去的途中跑路了,去了千里之外的湖北江夏一一这里是他事后自述的「回途遇害,羁远避,未申情款」。
没了当事人,事情肯定又拖住了。
一直到了万历三年三月,事情峰回路转。
因为户部送了一道文书给南京巡抚,说「奉圣旨:户部知道,钦此。钦遵。抄出到部,送司」。
也就是说,皇帝想追究这个事,考虑到历史上这个节点的政治环境,合理推断是张居正的意思一一毕竟当初帅嘉谟奏陈此事的时候,就用了新政做筏,反正就是苛捐杂税跟一条鞭法的国策有。
总而言之,公文到了巡抚衙门,力度立刻就不一样了。
巡抚衙门这次没有轻飘飘的批示,而是发了一道宪牌,先是把逃到湖北的帅嘉谟找了回来,然后徽州知府立刻召集了六县议事。
具体在《丝绢全书》卷1《徽州府行县催议帖文》,《北京图书馆古籍珍本丛刊》第60册,北京:书目文献出版社,1988年,457页。
歙县一方还是那两个观点。
第一,会典以及户部公文,从来没提过让歙县单独交,没说那就应该均摊。
第二,「人丁丝绢」被人篡改成了「夏税生丝」,以致五县之税落到了歙县头上。
联名了好些大员,也就是书中那一堆。
五县一方同样翻阅典籍文册,还核对了本县的黄册留本。
数据就是书中的那一套,就不贴了。
反正得出几个结论,包括这笔丝绢本就是歙县的欠帐,跟其他五县没关系。
也包括浙江的例子,虽然会典没说,但专收一县特产很正常,还把歙县抛荒的桑田都找了出来。
这些都附在《五邑查明丝绢缘由呈词》之后,数据非常翔实,可以说占尽了上风。
但是这个时候歙县开始耍赖了。
歙县一个叫许一纯学生说,说黄册都两百年了,有本地衙门篡改的可能性,真要比可信度啊,还得看咱们大明会典。
这下双方越吵越激烈。
无奈之下,就组了一个百人代表团,去南京户部翻阅黄册原本。
当然,县里面能存好的资料,南京户部就不一定了,黄册理所当然地遗失了。
这下就没了办法,双方回到原点,又开始各执一词。
五县说我数据对得明明白白,足以将歙县的理论批得体无完肤。
歙县就说,反正大明会典没说让咱们县单独交,至于你的数据来源啊?黄册都是民间自己搞的,做不得数一一「切思《大明会典》乃祖宗立法垂统之宪章,黄册乃民间遵文赞造之图籍。」
巡抚衙门虽然不能分辨,但毕竟是圣旨给的压力,自然也有所偏向。
于是,就紧紧抓住「均平」这个新政关键词,通过一系列算法,把丝绢税均摊五县了。
也不是简单的均分,而是歙县的6145两税,分了5260两给其他五县一一具体在《试论明末徽州府的丝绢分担纷争》(《中国史研究》2002年第2期)里面有写到。
五县自然不能接受,就一个劲骂户部尚书殷正茂,偏帮乡人,什麽「以户部私计而市私恩,以尚书大臣而变乱成法」,什麽「生子无孔,神人之相」,一个劲地骂。
徽州府见事情闹得凶,又跟兵备道合计,把五县的5260两改成了3300两,算是歙县和五县均分。
各退一步的和稀泥自然是好,殷正茂批覆说「其名尤正,其言尤顺,其事尤易」。
同时也得到了司礼监的朱批同意。
但五县不肯和稀泥啊,说我数据都找出来了,大明会典的案例也找到了,歙县桑园都扒拉出来了,你跟我说要和稀泥?
圣旨转送到婺源县,代为处理政务的通判徐廷竹就被老百姓逮住了。
数千人手执木棍丶火把,把徐通判守了一天一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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