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5章 祖纹图腾,重返故地(1 / 2)
第695章 祖纹图腾,重返故地
秦铭跟苏玉青叙旧一番过后。
两人相谈甚欢,得知彼此都过得还行,也不用过于担心了。
并且据苏玉青所说,此次他执行完任务之后,后面估计不用再这麽折腾了。
可以在天星城的炼丹堂内,作常驻炼丹师,不必再上前线执行危险任务。
两人分别之后。
秦铭也不多作犹豫,直接祭出了破界梭,反正通过跨域传送阵前往木晶族,也都是需要烧大量的极品灵石,那还不如自己的这件飞梭更快一些。
随着银光一闪,秦铭驾驭着破界梭消失在了原地,朝着木晶族灵域的方向飞去。
他将破界梭交给噬天鼠操控,自己则是进了小灵境内,查看起了此行的收获。
除了至关重要的混沌阳金,他还在巨灵族的遗冢空间当中,得到了三样宝物。
其中一件,便是那条千丈大小的巨灵王遗骸手臂。
秦铭一进入小灵境当中,就见真灵鲲鹏从湖里蹦出来,一个劲儿地过来蹭他。
活脱脱稚气未脱的孩童一般,调皮捣蛋。
秦铭摸了摸它的脑袋,给它丢了一些吃食,让它自己去别处玩去了。
随后,他便来到巨灵王的残臂力跟前。
在手臂中央处,有着一团硕大的金色光华,足有一丈大小。
其充斥的惊人灵蕴,乃是秦铭前所未见的,紧接着迎面扑来一股锋锐之气。
「如此大一块太乙庚金!」
秦铭也被眼前的宝物所震惊到了,毕竟作为五行极致之物,世所罕见,能诞生出拳头大小就已经不错了。
更何况是如此大的一块。
这着实是给了秦铭一个大大的意外惊喜。
正当秦铭疑惑,为何这条残臂之上,会诞生出如此珍稀的先天灵物之时。
他的神念在手臂内部扫过,却赫然发现,这块太乙庚金,居然是跟手臂里面的经脉,完美无瑕地连接在一起。
「难不成这块太乙庚金,便是巨灵王汲取力量之源头?」
他心中忽然升起这样一个想法。
秦铭甚至怀疑,那些混沌阳金正是因为烈阳峰底下,有如此大块太乙庚金的存在,加上地底灵脉和时间积淀催生出来的。
他当即施法抬手一挥,就将这一大块太乙庚金给取了下来,谨慎收入了囊中。
此灵物不管是拿来修炼,还是用来炼器都是稀世罕见之物,顶级中的顶级,估计灵界当中都难以再找出第二块这麽大的了。
蓦地!
就在秦铭取下这块硕大的太乙庚金之时。
他面前如同山岳般的手臂,突然间爆发出一阵磅礴无比的洪荒气息。
竟然开始震动起来。
秦铭整个人下意识地一惊,赶忙抽身飞退开。
轰隆隆!
只见庞大的巨灵王手臂之上,先是闪烁起一道道玄奥的血色灵纹,灵纹关键节点之上,都有如同星辰符号一般的图腾显现。
紧接着,在秦铭的注视之下,这些灵纹和星辰勾连在一起,顺着手臂上的经脉依次亮起。
当所有的星辰都亮起,在手臂之上蓦然构筑出一个极为特殊的完整符号。
见到这一幕。
秦铭的脑海中闪过一道灵光,他曾经在山岩部的藏书阁看到过。
此种符文,不正是巨灵族的核心祖纹传承吗?!
「这道符文图腾,莫不是这尊上古巨灵王的本命祖纹?」
他的想法刚落下,就将那道血色符文开始爆发出莫大的波动。
原本掉落在小灵境当中,千丈大小手臂残躯,竟然开始迅速崩解,化作无数的微尘,其中的精华全部朝着空中祖纹图腾中没入进去。
那枚诡异的祖纹图腾,散发出古朴沧桑之气息。
下一刻,这道符文像是找到了目标物一般。
竟然以一种诡异的速度,穿梭虚空瞬间化作一道血色灵光,顷刻没入了秦铭的体内。
轰!!
秦铭的识海中传来一阵轰鸣!
整个人都懵了一下,旋即一股庞大的信息洪流,兀自涌入了他的脑海中。
一段段信息片段,不断涌现。
甚至还有完整的画面,就如同当中他修炼天妖炼形策时,从百兽观想图出现过的类似画面。
太古宇宙洪荒之中,一尊通天彻底的巨灵王,以自身莫大之神通,与异族大战。
无数恐怖的真灵和天魔,陨落在其手上。
那伟岸的身躯,就像是一道无比厚重的城墙,守护住了巨灵族最后的一片净土.
他举手投足之间,便有无数星辰汇聚,形成了一座无比厚重的金色山岳。
巨灵王汲取神山之力,宛如天神下凡碾碎一切!
与此同时,那道巨灵王的祖纹图腾,也出现在了秦铭的右臂之上,居然散发出一丝灼热气息。
一篇通过祭炼祖纹图腾,汲取神山之力化为己用,并增强肉身的绝顶秘法,随之出现在秦铭的脑海之中。
「这是.上古巨灵王的祖纹传承!」
秦铭当即浮现出惊喜之色,原本他当初还在想着,能不能修行巨灵族的图腾神力。
他先前只是用自己的六阶太古毒焰,佯装炎力部的焚天神力。
没想到有朝一日,他居然真的可以修炼巨灵族的符文图腾之力!
要知道,他的那口灵王鼎当中,可是有着两座无比犀利的神山。
要是能够汲取其中的神山之力,为他自己所用,恐怕他的炼体神通,将再度达到一种极为恐怖的地步。
甚至极有可能,魔婴的炼体修为,率先一步进阶炼虚境界!
这光是一想想,以秦铭如今淡泊的心境,都出现了难以抑制的激动!
消化了一番巨灵王的符文传承之后,秦铭回过神来,将那面蓝色巨鼓也摄了过来。
此鼓乃是一件巨灵族的至宝,名为『雷殛星鼓』。
当初那名魔族冥魇也判断失误了,此鼓并非返虚之宝,对于其他异族来说可能作用威能不大。
可对于巨灵族来说,却是一件镇族圣器也不为过。
↑返回顶部↑